初读之三十六:何以“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的辨析
1.《系辞·上传》第四章第二段的原文是:“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知天命,故不忧。安士敦乎仁,故能爱”。朱熹在《周易本义》中,将此单独作为一段,其理由是:“此圣人尽性之事也”(注意:朱熹标为第—段的理由是“此穷理之事。”)。也就是说,该章前一段穷究的是幽明、死生、鬼神等天地阴阳变化之道理,该段则是进而认识天地万物本性及其功用。本文是循此来辨析该段的首句。
2.该段首句“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与该章首句“《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是相呼应的。该章首句译为今文,是否能这样表述:《周易》中的卦爻及其义理,均是以天地间阴阳变化规律为最高准则的,因此,以阴阳学说为核心的《易道》,能把天地万物诸般变化的具体道理,普遍包容在其中。这当是解读“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的逻辑前提。
3.是谁、是什么与天地相似呢?显然这里指的不是《易》,否则与其逻辑前提同义重复!朱熹在评点此句时说:“天地之道,知仁而已”。还说“尽性”是“仁”字上说。此段末句是:“安士敦乎仁,故能爱”。《说卦传》指出:“昔者圣人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易》的“性命之理”,是统天、地、人三道为一体而言的,即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就是人道的仁义;人道的仁义,就是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合而言之,统属性命之说。所以说,“与天地相似”的,当是人道之仁义。
4.此句中的“故不违”,又当何解?有学者译成“所以行为便不会违背天地的规律”;亦有译成“所以不会与之相冲突”;亦有译成“《易经》所阐明的变化法则与天地固有的运行规律几乎是一样的,二者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不和谐”。字义看来相近,但是否能更进一步接近《周易》的本义呢?
5.明末易学家王夫之认为:性命之理不仅是指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人道的仁义,还必须进一步理解其本源归于和顺(即“太和”)。他说:“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唯有圣人之仁义,能达到如同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称之谓善。和顺当是人的道德行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判断人的道德行为善与不善的根本价值标准。“故不违”的本义似宜表述为:所以说,人们的道德行为目标及其善与不善之判断标准,应效法天地,是不能违背“和顺”,即“太和”二字的。
6.综上所述,“与天地相似,故不违”,译成今文,是否可以这样表述:《周易》的“性命之理”,是统天、地、人三道为一体而言的,所以,人道之仁义,就是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唯有圣人之仁义,能达到如同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称之谓善。所以说,人们的道德行为目标及其善与不善之判断标准,应效法天地,是不能违背“和顺”,即“太和”二字的。(这可是《周易》伦理思想的特色呵!)
1.《系辞·上传》第四章第二段的原文是:“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知天命,故不忧。安士敦乎仁,故能爱”。朱熹在《周易本义》中,将此单独作为一段,其理由是:“此圣人尽性之事也”(注意:朱熹标为第—段的理由是“此穷理之事。”)。也就是说,该章前一段穷究的是幽明、死生、鬼神等天地阴阳变化之道理,该段则是进而认识天地万物本性及其功用。本文是循此来辨析该段的首句。
2.该段首句“与天地相似,故不违”,与该章首句“《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是相呼应的。该章首句译为今文,是否能这样表述:《周易》中的卦爻及其义理,均是以天地间阴阳变化规律为最高准则的,因此,以阴阳学说为核心的《易道》,能把天地万物诸般变化的具体道理,普遍包容在其中。这当是解读“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的逻辑前提。
3.是谁、是什么与天地相似呢?显然这里指的不是《易》,否则与其逻辑前提同义重复!朱熹在评点此句时说:“天地之道,知仁而已”。还说“尽性”是“仁”字上说。此段末句是:“安士敦乎仁,故能爱”。《说卦传》指出:“昔者圣人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易》的“性命之理”,是统天、地、人三道为一体而言的,即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就是人道的仁义;人道的仁义,就是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合而言之,统属性命之说。所以说,“与天地相似”的,当是人道之仁义。
4.此句中的“故不违”,又当何解?有学者译成“所以行为便不会违背天地的规律”;亦有译成“所以不会与之相冲突”;亦有译成“《易经》所阐明的变化法则与天地固有的运行规律几乎是一样的,二者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不和谐”。字义看来相近,但是否能更进一步接近《周易》的本义呢?
5.明末易学家王夫之认为:性命之理不仅是指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人道的仁义,还必须进一步理解其本源归于和顺(即“太和”)。他说:“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唯有圣人之仁义,能达到如同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称之谓善。和顺当是人的道德行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判断人的道德行为善与不善的根本价值标准。“故不违”的本义似宜表述为:所以说,人们的道德行为目标及其善与不善之判断标准,应效法天地,是不能违背“和顺”,即“太和”二字的。
6.综上所述,“与天地相似,故不违”,译成今文,是否可以这样表述:《周易》的“性命之理”,是统天、地、人三道为一体而言的,所以,人道之仁义,就是天道的阴阳、地道的柔刚。“天地以和顺而为命,万物以和顺而为性”,唯有圣人之仁义,能达到如同天地万物那种和顺的境界,才称之谓善。所以说,人们的道德行为目标及其善与不善之判断标准,应效法天地,是不能违背“和顺”,即“太和”二字的。(这可是《周易》伦理思想的特色呵!)
《易经*系辞》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