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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时间:2018-07-12 21:05   点击:2929   标签:

《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滕文公者,滕,国名;文,谥也;公者,国人尊君之称也。文公於当时尊敬孟子,问以古道,犹卫灵公问陈於孔子,《论语》因以题篇。

《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疏]○正义曰:前篇章首论公孙丑有政事之才,问管晏之功,故曰《公孙丑》为篇题。盖谓行政莫大乎反古之道,是以此篇滕文公尊敬孟子,问以古道,如《论语·卫灵公》问陈於孔子,遂以目为篇题,不亦宜乎。故次《公孙丑》之篇,所以揭《滕文公》为此篇之题也。此篇凡十五章赵注分之,遂成上下卷。据此上卷凡五章而已。一章言人当上则圣人,秉仁行义。二章言事莫当於奉礼,孝莫大於哀恸。三章言尊贤师智,采人之善,修学校,劝礼义,敕民事,正经界,均井田,赋什一。四章言神农务本,教於世民;许行蔽道,君臣同耕;陈相背师,降于幽谷。孟子博陈尧舜上下之叙以正之。五章言圣人缘情制礼,以直正枉。其馀十章赵注分为下卷,各有叙焉。

○注“滕文公”至“题篇”。

○正义曰:案《春秋》鲁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争长。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乃长滕侯”,隐公七年,杜预注云:“滕国在沛国公丘县东南。”是滕文公之国,即滕侯之後也。《谥法》曰:慈惠爱民曰文,忠信接礼曰文。《论语》第十五篇,卫灵公问陈於孔子,孔子对:俎豆之事,则常闻之;军旅之事,未之学也。遂以为之篇题故也。

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文公为世子,使於楚而过宋,孟子时在宋,与相见也。滕侯,周文王之後也。《古纪》、《世本》录诸侯之世,滕国有考公麋,与文公之父定公相直;其子元公弘,与文公相直。似後世避讳,改“考公”为“定公”;以元公行文德,故谓之文公也。孟子与世子言人生皆有善性,但当充而用之耳;又言尧、舜之治天下,不失仁义之道,故勉世子。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从楚还,复诣孟子,欲重受法则也。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世子疑吾言有不尽乎?天下之道一而已矣,惟有行善耳,复何疑邪。成覸谓齐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成覸,勇果者也。与景公言曰:尊贵者与我同丈夫,我亦能为之,何为畏彼之哉!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言欲有为,当若颜渊庶几、成覸不畏,乃能有所成耳。又以是勉世子也。公明仪曰:‘文王我师也,周公岂欺我哉!’公明仪,贤者也。师文王,信周公,言其知所法则也。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滕虽小,其境界长短相补,可得大五十里子男之国也,尚可以行善者也。《书》曰:‘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书》逸篇也。瞑眩,药攻人疾,先使瞑眩愦乱,乃是瘳愈。喻行仁当精熟,德惠乃洽也。

[疏]“滕文公为世子”至“厥疾不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上当则圣人,秉仁行义,高山景行,庶几不倦。《论语》曰“力行近仁”,盖不虚云。“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者,世子,诸侯適子之称也,言滕文公为世子之时,往楚国,而在宋国过,见孟子。孟子乃与世子文公道其人性皆有善,但当行之而已;凡有言,则必以尧舜为言,盖尧舜古之受禅之帝,其治国所行之事,皆为後世所法,故言必尧舜之事,言於世子文公,以其欲勉世子文公也。文公者,後谥世子为文公也。“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者,是世子文公自宋而见孟子之後往至楚国,又自楚国反归,复见孟子於宋国也。“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夫道一而已矣”者,孟子见世子复见,再有所问,乃曰:世子是疑我言有不尽,故复见乎?言道之在天下一而已,惟当善行焉,何必复疑而再欲问邪?“成覸谓齐景公曰: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者,孟子又引往日成覸尝谓齐景公曰:彼之尊贵者即丈夫也,我亦丈夫也,言即一耳,我何为畏之哉?是言我能为之,亦如彼之尊贵矣,又何畏?颜渊有曰:舜何人也,我何人也,亦言其人即一耳,但有能为之者,亦若此舜矣。故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公明仪曰:文王我师也,周公岂欺我哉”者,孟子又以公明仪有曰:文王者,我师法者也,周公岂欺诬我哉?言周公我亦信而师法之耳。“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者,孟子谓世子,言今之滕国之地,绝长补短,其广大亦将有五十里也,尚可以为行善之国也。五十里者,子男之国也,故曰犹可以为善国。“《书》曰:若药弗瞑眩,厥疾不瘳”者,此盖今之《尚书·说命》之篇文也。孟子引《书》云:若药之攻人,人服之不以瞑眩愦乱,则其疾以不愈也。所以引此者,盖孟子恐云今滕国绝长补短、将有五十里、犹可为善国,有致世子之所嫌,乃引此而喻之,抑亦所谓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之意,而解世子又有以劝勉焉。

○注“文公为世子”至“勉世子也”。

○正义曰:此盖《古纪》、《世本》之文也。云滕有考公麋,与文公之父定公相直;其子元公洪,与文公相直。後世因避讳之故,更考公为定公,元公为文公。以其能安民大虑,故以定为谥;以其能慈惠爱民,故以文为谥。鲁有文公、定公之号,周有文王、定王之名。其谥虽与滕君同,然称其实,盖不无异焉。凡称公者,盖古者天子有三公称公,王者之後称公。其馀大国称侯伯,小国称子。男之君亦得称公者,非僭之也,以其国人尊之,故称公而已。

○注云“成覸,勇果者也”,“公明仪,贤者也”。

○正义曰:以意推之,则成覸之勇果、公明仪之贤者可知矣,人亦未详,《礼》於《檀弓》有公明仪,而注亦无所说,亦以孟子之时事罕有所载,学者亦不必规规务求极焉。

○注“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

○正义曰:《商书·说命》篇。孔氏《传》云:“开汝心,沃我心,如服药必瞑眩,极其病乃除,欲其出切言以自警。”

滕定公薨。世子谓然友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於宋,於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於大故,吾欲使子问於孟子,然後行事。”定公,文公父也。然友,世子之传也。大故,谓大丧也。然友之邹,问於孟子。孟子归在邹也。孟子曰:“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尽也。不亦者,亦也。问此,亦其善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曾子传孔子之言。孟子欲令世子如曾子之从礼也。时诸侯皆不行礼,故使独行之也。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斋疏之服,飦粥之食,自天子达於庶人,三代共之。”孟子言我虽不学诸侯之礼,尝闻师言,三代以事,君臣皆行三年之丧。斋疏,斋衰也。飦,麋粥也。然友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也,故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於子之身而反之,不可。父兄百官,滕文同姓异姓诸臣也,皆不欲使世子行三年。滕、鲁同姓,俱出文王。鲁,周公之後;滕,叔绣之後。敬圣人,故宗鲁者也。且志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父兄百官且复言也。志,记也,《周礼·小史》掌邦国之志。曰丧祭之事,各从其先祖之法。言我转有所受之,不可於己身独改更也。一说“吾有所受之”,世子言我受之於孟子也。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於大事,子为我问孟子。”父兄百官见我他日所行,谓我志行不足,似恐我不能尽大事之礼,故止我也。为我问孟子,当何以服其心,使其信我也。然友复之邹问孟子。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孔子曰:‘君薨,听於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孟子言如是,不可用他事求也。丧尚哀,惟当以哀戚感之耳。国君薨,委政冢宰大臣,嗣君但尽哀情,歠粥不食,颜色深墨。深,甚也。墨,黑也。即丧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者,以君先哀之也。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是在世子。”上之所欲,下以为俗。尚,加也。偃,伏也。以风加草,莫不偃伏也。是在世子以身帅之也。然友反命,世子曰:“然,是诚在我。”世子闻之,知其在身,欲行之也。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谓曰知。诸侯五月而葬,未葬,居倚庐於中门之内也。未有命戒,居丧不言也。异姓同姓之臣可谓曰知世子之能行礼也。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四方诸侯之宾来吊会者,见世子之憔悴哀戚,大悦其孝行之高美也已。

[疏]“滕定公薨”至“吊者大悦”。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莫当於奉礼,孝莫大於哀恸,从善如流,文公之谓也。“滕定公薨”者,滕文公之父死也。“世子谓然友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於宋,於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於大故,吾欲使子问於孟子,然後行事”者,然友,世子之傅也。世子谓然友,言往日孟子曾与我言於宋国之事,於我心至今常存,终不为忘之也,今也不幸至於父丧之大故,我欲使子问於孟子,然後行其父丧之事。“然友之邹,问於孟子”者,孟子将以自宋归邹也,然友乃往邹国,问孟子以世子所问之事。“孟子曰:不亦善乎!亲丧固所自尽也”者,孟子答然友,谓不亦善然友以世子所问也。“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至“三代共之”者,孟子以此答然友之问,言曾子谓父母在生之时,当以礼奉事之,如冬温夏清,昏定晨省,是其礼也;父母死之时,当以礼安葬之,如躃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是其礼也;及祭之礼,如春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是也:能如此,则可谓之能孝者矣。如问其诸侯所行之礼,则我未之学也。虽然,为未尝学诸侯之礼,我尝闻知之矣言。闻三年父母之丧,以[上文下衣]疏[上文下衣]衰之服,以麋粥之食。凡此三年之丧,自上至於天子,下而达於庶人,三代夏、商、周共行之矣。“然友反命”者,然友自邹得孟子之言,乃反归命告於滕公也。“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皆不欲也,故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也”至“於子之身而反之,不可”者,是世子因然友问孟子归後,乃定为三年之丧事,其滕之同姓与异姓诸臣,皆不欲为三年之丧,遂曰:我宗国鲁先君莫之尝行此三年丧礼,我之先君亦莫之尝行也,今至於子之身而反违之,以为三年之丧,不可。言其不可反背先君,而以自为三年丧之礼也。“且志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父兄百官言之後复引记有曰:丧祭之事,各从其先祖之法,我但有所承受之也,不可於已身独改更为三年丧耳。滕与鲁同姓,俱出鲁周公之後,故云吾宗国鲁先君。志,记也。“谓然友曰: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於大事,子为我问孟子”者,滕文公既定为三年之丧礼,而父兄百官见之皆不欲为,乃复谓然友曰:我所往他日未尝学问礼,但好驱驰走马试剑事,今也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见之,皆谓我志不足以行此三年之丧,恐其不能尽於大事之礼,子复为我之邹问孟子,以为如何当使父兄百官服其心而信我也?“然友复之邹问孟子”者,是然友自文公所乃,因其命,复往邹国,见孟子而问焉。“孟子曰:不可以他求也。孔子曰:君薨,听於冢宰,歠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至“是在世子”者,孟子答然友为世子之问,言如此则不可更以他事求也,惟当以哀戚感之耳。故引孔子曰:国君之薨,其政事皆委冢宰大臣听行之,嗣君者但歠麋粥而不食,面之颜色亦变为甚黑之色,即丧位而哀哭之,故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也。是所谓上有所好者,下必有甚焉者耳。且君子之德如风也,小人之德如草也,草加之以风,必偃伏而从风所趋耳。是在世子但以身率之尔。凡此皆孟子答然友为世子之问,而以此复教之矣。“然友反命,世子曰:是诚在我”者,然友自问孟子之後,乃以孟子之言反归告於世子,世子於是五月居於丧庐,不敢入处,故未有命以令人、未有戒以号人,以其在外思之而不言也。百官族人皆以为知礼、能行三年之丧,乃曰“可谓曰知”,以其百官族人指文公而言也。“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者,言及至葬日,四方诸侯来吊,慰而观之,颜色之戚而形於容,哭泣之哀而形於声,於是吊之者皆大悦,以喜其有孝行也。

○注“定公,文公父也”。

○正义曰:说在前段已详矣。

○注“曾子传孔子之言”。

○正义曰:案《论语》:“孟孙问孝於孔子,孔子对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是曾子传孔子之言而云,孟子所以引为曾子言矣。

○注“滕、鲁国同姓,俱出鲁周公之後”。

○正义曰:案鲁隐公十一年,滕侯与薛侯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请於薛侯曰:“君与滕侯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後。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杜预云:“薛,任姓。”以此推之,则知滕为鲁之後,与鲁同姓也。

○注“《周礼·小史》掌邦国之志”至“孟子也”。

○正义曰:郑司农云:“志,谓记也。”《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谓《郑志》之属也。两说者,其意皆行,谓之父兄百官言亦行,谓之世子亦行,但不逆意则可矣。

○注“诸侯五月而葬,未葬,居倚庐於中门之内也”。

○正义曰:案《左传》隐公元年云:“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又《丧大记》云“父母之丧,居倚庐”是也。

滕文公问为国。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问治国之道也。民事不可缓之使怠惰,当以政督趣,教以生产之务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诗·邠风·七月》之篇,言教民昼取茅草,夜索以为绹。绹,绞也。及尔闲暇,亟而乘盖尔野外之屋,春事起,尔将始播百谷矣。言农民之事无休已。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後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义与上篇同。孟子既为齐宣王言之,滕文公问,复为究陈其义,故各自载之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於民有制。古之贤君,身行恭俭,礼下大臣,赋取於民不过十一之制也。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阳虎,鲁季氏家臣也。富者好聚,仁者好施,施不得聚,道相反也。阳虎非贤者也,言有可采,不以人废言也。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夏禹之世,号夏后氏。后,君也。禹受禅於君,故夏称后。殷,周顺人心而征伐,故言人也。民耕五十亩,贡上五亩;耕七十亩者,以七亩助公家;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虽异名而多少同,故曰皆什一也。彻犹取人彻取物也。藉者借也,犹人相借力助之也。龙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龙子,古贤人也,言治土地之赋,无善於助者也。贡者,校数岁以为常。龙子,古贤人也,言治土地之赋,无善于助者也。贡者,校数岁以为常类而上之,民供奉之,有易有不易,故谓之莫不善於贡也。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乐岁,丰年。狼戾,犹狼藉也。粒米,粟米之粒也。饶多狼藉,弃捐於地,是时多取於民,不为暴虐也,而反以常数少取之。至於凶年饥岁,民人粪治其田,尚无所得,不足以食,而公家取其税必满其常数焉。不若从岁饥、穰以为多少,与民同之也。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盻盻,勤苦不休息之貌。动,作。称,举也。言民勤身动作终岁,不得以养食其父母。公赋当毕,有不足者,又当举贷子倍而益满之。至使老少转尸沟壑,安可以为民之父母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古者诸侯、卿、大夫、士有功德,则世禄赐族者也。官有世功也,其子虽未任居官,得世食其父禄。贤者子孙必有土之义也,滕固知行是矣。言亦当恤民之子弟,闵其勤劳者也。《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诗·小雅·大田》之篇。言太平时民悦其上,愿欲天之先雨公田,遂以次及我私田也,犹殷人助者,为有公田耳。此周《诗》也,而云“雨公田”,知虽周家之时亦有助之之制也。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以学习礼,教化於国。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养者养耆老,教者教以礼义,射者三耦四矢,以达物导气也。学则三代同名,皆谓之学。学乎人伦,人伦者人事也,犹《洪范》曰“彝伦攸序”,谓其常事有序者也。人伦明於上,小民亲於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有行三王之道而兴起者,当取法於有道之国也。《诗》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文王之谓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诗·大雅·文王》之篇。言周虽后稷以来旧为诸侯,其受王命,惟文王新复,修治礼义以致之耳。以是劝勉文公,欲使庶几新其国也。使毕战问井地。毕战,滕臣也。问古井田之法。时诸侯各去典籍,人自为政,故井田之道不明也。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穀禄不平。子,毕战也。经亦界也。必先正其经界,勿慢邻国,乃可均井田,平穀禄。穀,所以为禄也。《周礼·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其田野。”言正其土地之界,乃定受其井牧之处也。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暴君,残虐之君。污吏,贪吏也。慢经界,不正本也。必相侵陵,长争讼也。分田,赋庐井也。制禄,以庶人在官者比上农夫,转以为差,故可坐而定也。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褊小,谓五十里也。为,有也。虽小国,亦有君子,亦有野人,言足以为善政也。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九一者,井田以九顷为数,而供什一,郊野之赋也。助者,殷家税名也,周亦用之,龙子所谓“莫善於助”也。时诸侯不行助法。国中什一者,《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时行重法赋,责之什一也。而,如也。自,从也。孟子欲请使野人如助法,什一而税之;国中从其本赋,二十而税一以宽之也。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馀夫二十五亩。古者卿以下至於士,皆受圭田五十亩,所以供祭祀也。圭,洁也。上田,故谓之圭田,所谓“惟士无田,则亦不祭”,言绌士无洁田也。井田之民,养公田者受百亩,圭田半之,故五十亩。馀夫者,一家一人受田,其馀老小尚有馀力者,受二十五亩,半於圭田,谓之馀夫也。受田者,田莱多少有上、中、下。《周礼》曰“馀夫亦如之”,亦如上、中、下之制也。《王制》曰“夫圭田无征”,谓馀夫圭田,皆不当征赋也。时无圭田馀夫,孟子欲令复古,所以重祭祀,利民之道也。死徙无出乡,死,谓葬死也。徙,谓爰士易居平肥硗也。不出其乡,易为功也。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同乡之田,共井之家,各相营劳也。出入相友,相友耦也。《周礼·大宰》曰“八曰友,以任得民。”守望相助,助察奸恶也。疾病相扶持,扶持其羸弱,救其困急。皆所以教民相亲睦之道。睦,和也。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方一里者,九百亩之地也,为一井。八家各私得百亩,同共养其公田之苗稼。公田八十亩,其馀二十亩以为庐井宅园圃,家二亩半也。先公後私,“遂及我私”之义也。则是野人之事,所以别於士伍者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略,要也。其井田之大要如是也。而加慈惠润泽之,则在滕君与子共戮力抚循之也。

[疏]“滕文公问为国”至“则在君与子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尊贤师知,采人之善,善之至也。修学校,劝礼义,敕民事,正经界,均井田,赋什一,则为国之大本也。“滕文公问为国”者,滕文公问孟子治国之道也。“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者,孟子答文公言治国之道,惟民事当急而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者,此盖《诗》之《邠风·七月》之篇文也。言民事於日中则取茅,夜中以索绹。绹,绞索也。昼,日中也。宵,夜中也。及尔闲暇之时,则亟疾乘盖其野外之屋,春事始兴,以为播百谷为也。以其民事当无休已。孟子所以引此而教之文公也,亦欲文公教民如此者焉。“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後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者,此义同前篇,此所以复言之者,以其前篇孟子为齐宣陈之也,此篇盖因文公为治国之道,故孟子复此为答,遂两载焉,此更不说。“是故贤君制民必恭俭、礼下,取民有制”者,言古之贤君必身行恭俭,恭则不侮人,俭则不夺人,非特不侮人不夺人,且又礼下接於贤人,其取民之赋又有什一之制。什一,盖十分则取一而已。“阳虎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者,阳虎,鲁季氏之家臣也,孟子言阳虎有云:凡为富者,则常聚民之财贿为己所有,故不仁;凡为仁者,以其常务博施济众,故不能富矣。孟子今引之而教文公者,盖欲使得其中矣。“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者,言夏后氏之时,民耕五十亩田,其於贡上之赋但五亩而已,是夏后氏五十而贡也;殷人之时,民耕七十亩田,其助公家则七亩而已,是殷人七十而助也;周人之时,民耕百亩,其彻取之赋则十而已,是周人百亩而彻也:总而论之,其实皆什一之赋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此孟子自解之义也。彻犹彻取,助但借民力而耕之矣,故藉借也。夏后氏与殷人、周人之称不同者,盖禹之受禅以继舜有天下,故夏称后。后,君也。殷周以征伐顺人心而有天下,故云人也。“龙子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贡。贡者,校数岁之中以为常”者,龙子盖古之贤人也,孟子言龙子有云:治土地之赋,莫善於助者也,莫不善於贡也。以其助则借民力而耕之,其所出在岁之所熟如何耳;贡者以其捡校数岁之中以为有常之例也,其岁之所熟,则贡之数亦然,岁之荒,则贡之数亦然。盖以岁荒则有损於民也,故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贡。“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者,此亦孟子自解其上文之言也。言丰乐之岁,其粒米狼藉饶多,虽多取之而不为暴虐,则以寡取之;凶荒之年,粪其田尚不足,则以取满其常数焉。是则校数岁之中以为常之意也。“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言人君为下民之父母,使民盻盻相顾,将至终岁勤苦劳动,不得以赡养其父母,人君在上,又更称贷而益之,以满其常数之贡,致使老少羸弱饥饿而转尸於沟壑之中,如此安更可在上为下民父母也!言其不足以为民父母矣,以其为民父母,当子养其民,不当如此故也。“夫世禄,滕固行之矣”,孟子言今夫滕国於世禄固已知行之矣,但亦当怜悯民之老少与其勤劳者也。世禄者,以其有功德之臣,则世禄之,赐其土地也。谓其子虽未任居官,得食其父之禄,亦必有土地禄之也。“《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者。此《诗》盖《小雅·大田》之篇文也,“惟助”至“助也”,孟子又自言之,因《诗》而解周之亦助也。其《诗》盖谓民乐其上,愿欲天之先雨及公田,次及我等私田也。孟子缘此而观之,遂知虽周百亩而彻取之赋,其亦有助之制焉。以其惟行助,则为有公田,如贡、彻则非有公田矣。孟子於此,所以复辨其周之亦有助法而取民之赋,盖谓其莫善於助之义也。“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者,此孟子亦欲文公富而教之之意也,言又不特止於制民之赋而已。既制其禄,又当开设为之庠序学校以教之矣,故曰“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至“是为王者师也”者,此孟子欲详说其庠序学校之意也。言庠者以养耆老於此者也,校者所以教礼义於此者也,序者所以讲射於此而行尊卑揖逊之礼者也。夏之时谓之校,殷之时谓之序,周之时谓之庠,然而为学则三代皆共之,皆所以於此而明人伦之序。大伦既备明於上,小民既亲之於其下,如有王者兴起而用之,必来取法於此,是为王者之师也。孟子所以区区为滕文公言及此,又欲文公由此化民成俗故也。“《诗》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文王之谓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者,《诗》云盖《诗·大雅·文王》之篇文也,其时周虽自后稷以来,但为之旧邦,其受王命复修治而维新之,是文王之谓也。孟子言文公但能力行如此而修治,亦以新子之国矣。以其欲以此勉文公,使庶几新其国也。“使毕战问井地”,毕战,滕文公之臣也,滕文公自问为国之道,孟子告之民事贡赋敕礼义之意,其後又使其臣毕战问孟子以井地之制也。“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穀禄不平”者,而以至“在君与子”矣,皆孟子答毕战问井地之制也。孟子言子之君将欲行其仁政,选择而使子来问以井地之制。子必当勉力,与民同行之耳。夫仁政必自经界为始,如经界不能正之,则井地由此不均齐;井地不均,则穀禄亦不平矣。穀所以为禄,故云穀禄。“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至“定也”者,孟子言此故暴虐之君,污滥之吏,必慢其经界。所以告之以此者,孟子欲滕君不为暴君,毕战不为污吏也,故如是云然。经界既以正,则田由此而分,平禄由是而得制,是其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之也,以言其易定也。“夫滕,壤地褊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孟子言今夫滕国土壤之地褊小,即止於五十里,然将为之君子人焉,为之野人焉。以其无君子则莫能治其野人,无野人则莫能养其君子。孟子所以言此者,盖以滕国亦有君子,亦有野人,足以为善政也。“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至“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者,此皆孟子欲滕国为善政,故以是请教之也。今言请於郊野行井田之制,以九一而助佐公田为之赋,国中廛园以什一之法使贡自赋之,以其十中取一也。古者自卿以下皆有其圭田,谓之圭田者,所以名其洁而供祭祀之田也。言自卿以下,皆受此圭田五十亩。“馀夫二十五亩”,以其一家之人受田,其馀老少尚有馀力者,亦受此圭田二十五亩而已。“死徙无出乡”,以其死葬易居,无出其本乡耳。“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以其谓同乡之田、共井之家者,凡有出入,皆相交友为伴,所以同其心也;相助以守,而此不可以威武夺,相助以望,而彼不得以投隙来;疾病则相扶持其羸弱而救其困急:则百姓於是相亲和睦矣。“方里而井”,以其方一里之地为之井。田九百亩,以其一井之田有九百亩。“其中为公田”,以其九百亩於井中抽百亩为公田之苗稼。“八家皆私百亩”,以其八口之家,皆受八百亩以为已之私田苗稼。“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以其八口之家同共耕养其公田,及至公田之事了毕,然後耕治已之私田,以为之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所以为野人之事以别於士伍者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孟子言此则井田之大要如是也,若夫加之以慈惠润泽之,则有在於滕君与子矣。子者,称毕战为子也。

○注“《诗·邠风·七月》之篇”至“无休已”。

○正义曰:毛氏云:宵,夜也。绹,绞也。乘,升也。”笺云:“尔,女也。汝当昼日往取茅归,夜作绞索以待时用。亟,急也。乘,治也。十月定星将中,急当治野庐之屋。其始播百谷,谓期来年百谷于公社也。”此诗盖陈王业之艰难。

○注“阳虎,鲁季氏家臣,非贤者也”。

○正义曰:案《论语》云:“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孔传云:“阳货,阳虎也,季氏之家臣,而专鲁国之政。”是则姓阳名虎,字货也。孔子不见,所以知其非贤故也。

○注“《诗·小雅·大田》之篇”至“亦助也”。

○正义曰:此盖幽王之诗也。笺云:“其民之心,先公後私,令天注雨於公田,因及私田尔。言民怙君德,蒙其馀惠。”

○注“《洪范》彝伦攸叙”。

○正义曰:孔安国云:彝伦,常道也,言常道所以次叙也。洪,大也;范,道也。此箕子陈之於武王者也。

○注“《诗·大雅·文王》之篇”。

○正义曰:此诗盖言文王受命作周。笺云:大王聿来胥宇,而国於周,王迹起矣,而未有天命,至文王而受命。言新者,美之也。

○注“《周礼·小司徒》曰: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

○正义曰:郑注云:“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郑司农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郑玄云:“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者,有一易者,有再易者,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经之,匠人为之,沟洫相包乃成耳。”

○注“《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

○正义曰:郑司农云:园廛亦轻之者,廛无穀,园少利也。

○注“《周礼》曰馀夫亦如之”,“《王制》曰夫圭田无征”。

○正义曰:郑司农云:户计一夫一妇而赋之田,其一户有数口者,馀夫亦受此田也。“夫圭田无征”者,郑氏云:夫犹治也;征,税也;治圭田者不税,所以厚贤也。此则《周礼》之士田,以在近郊之地者也。

○注“《周礼·大宰》曰:八曰友,以任得民”。

○正义曰:案《大宰》之职:“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注云:“两犹耦也,所以协耦万民。系,联缀也。牧,州长也。长,诸侯也。师,诸侯师氏有德行教民者也。儒,诸侯系氏有六艺以教民者也。宗,继别为大宗,牧族者也。”郑司农云:主谓公卿大夫,世世食至不绝者也。吏,小吏在乡邑者。友,谓同井相合耦锄作者。薮亦有虞掌其政令,为之厉禁者,使其地之民守其财物者。此《大宰》之职,有是以掌之也。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2.《孟子注疏》卷一上·梁惠王章句上(凡七章)

3.《孟子注疏》卷一下·梁惠王章句上

4.《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5.《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6.《孟子注疏》卷三上·公孙丑章句上(凡九章)

7.《孟子注疏》卷三下·公孙丑章句上

8.《孟子注疏》卷四上·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

9.《孟子注疏》卷四下·公孙丑章句下

10.《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11.《孟子注疏》 卷五下·滕文公章句上

12.《孟子注疏》卷六上·滕文公章句下(凡十章)

13.《孟子注疏》卷六下·滕文公章句下

14.《孟子注疏》卷七上·离娄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15.《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16.《孟子注疏》卷八上·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17.《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18.《孟子注疏》卷九上·万章章句上(凡九章)

19.《孟子注疏》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20.《孟子注疏》卷十上·万章章句下(凡九章)

21.《孟子注疏》卷十下·万章章句下

22.《孟子注疏》 卷十一上·告子章句上(凡二十章)

23.《孟子注疏》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24.《孟子注疏》卷十二上·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25.《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26.《孟子注疏》卷十三上·尽心章句上(凡四十五章)

27.《孟子注疏》卷十三下·尽心章句上

28.《孟子注疏》卷十四上·尽心章句下(凡三十八章)

29.《孟子注疏》卷十四下·尽心章句下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转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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