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三者,皆谓事可出入,不至违义,但伤此名,亦不陷於恶也。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丧此三名,则士病诸,故设斯科以进能者也。“孟子曰”至“死伤勇”者,盖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则取之,故无伤害於为廉;可以无取而乃取之,是为伤害於廉也。又言凡所与之道,可以与之则与之,而不为伤其惠;可以无与而乃与之,是为伤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则死,不为伤害其勇;可以无死而乃死之,是为伤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镒,是可以取则取之也;求也为聚敛而附益之,是可以无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与愿思之粟,是可以与则与之者也;冉子与子华之粟五秉,是可以无与而乃与之者也。比干谏而死,是可以死则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终遽以死许,是可以无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於是杀羿。羿,有穷后羿。逢蒙,羿之家众也。《春秋传》曰:“羿将归自田,家众杀之。”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罪羿不择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疾作疟疾。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仆,御也。孺子曰:吾必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辟。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後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废君事,故叩轮去镞,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礼射四发而去。乘,四也。《诗》云:“四矢反兮。”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祸乎。
[疏]“逢蒙学射”至“乘矢而後反”。
○正义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养凶获患,是故子濯济难,夷羿以残,可以鉴也。“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强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杀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复言逢蒙所以杀其后羿,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孟子引公明仪於往日尝曰逢蒙杀羿,宜若羿无罪而见杀焉,又鄙之公明仪之言,曰:薄乎此言尔,安得谓之无罪焉?昔郑国之君使子濯孺子为大夫,以侵伐其卫国。卫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而敌之,我必死矣。遂问其御仆曰:卫之追赶我者是谁也。其御仆乃告之曰:卫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仆乃问:庾公之斯是卫国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谓也?子濯乃与之御仆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见子濯不执弓矢,乃问曰:夫子何为不执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称己为小人,言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归害其夫子矣。虽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废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车轮之上,乃去其镞利而发射子濯,至发其四矢,然後乃反归而不追之。盖去镞利,所以无害於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盖四马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
○注“羿有穷”至“杀之”。
○正义曰:羿有穷后羿者,说在《梁王》首篇详矣。云“逢蒙,羿之家众”至“杀之”者,案襄公四年《左传》云:“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杀之国门。”
○注“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
○正义曰:襄公十四年《左传》云:“尹公他学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学射於公孙丁。二子追卫献公,公孙丁御公。子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钩而还。尹公他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杜预曰:“子鱼,庾公差。”然则孟子之言,与此不同,是二说必有取一焉。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蒙不洁,以不洁汗巾帽而蒙其头面。面虽好,以蒙不洁,人过之者皆自掩鼻,惧闻其臭也。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恶人,丑类者也。面虽丑而斋戒沐浴,自治洁净,可以待上帝之祀。言人当自治以仁义乃为善也。
[疏]“孟子”至“上帝”。
○正义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恶,西子蒙臭,丑人洁服,供事上帝,明当修饰,惟义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虽好,然加之不洁巾帽而蒙其头,则人见之亦必遮掩鼻而过之,更不顾也;如恶人虽曰至丑,然能斋戒沐浴,自洁净其身,则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盖人能修洁其己,虽神犹享,而况於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
○注“西子西施”。
○正义曰:案《史记》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践以献之,吴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愿见者,先输金钱一文。是西施也。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今天下之言性,则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为本耳。若杞柳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恶人欲用智而妄穿凿,不顺物之性,而改道以养之。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禹之用智,决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引之就下,行其空虚无事之处。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如用智者,不妄改作,但循理,若禹之行水於无事,则为大智也。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天虽高,星辰虽远,诚能推求其故常,千岁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星辰,日月之会。致,至也。知其日至在何日也。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与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谓也,则事而已矣。盖故者事也,如所谓故旧无大故之故同意。以其人生之初,万理已具於性矣,但由性而行,本乎自然,固不待於有为则可也,是则为性矣。今天下之人,皆以待於有为为性,是行其性也,非本乎自然而为性者耳,是则为事矣。事者必以利为本,是人所行事必择其利然後行之矣,是谓“故者以利为本”矣。我之所以有恶於智者,非谓其智也,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为智,但穿凿逆其自然之性而为智者矣,故曰“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孟子言此,又恐後人因是遂以为故与智为不美,所以复为明言之,故言如为智者,若禹之治水,则我无恶於为智矣。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是行其所无事者也,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若今之人为智,但因性之自然而为智,是亦行其无事耳,而其为智亦大智者矣。此孟子於此以为智之美,又非所谓恶之者也。且天之最高者也,星辰最远者也,然而诚能但推求其故常,虽千岁之後,其日至之日,亦可坐而计之也。孟子於此以故为美,所以又执是而言之耳,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谓则故而已矣为事之故,遂引天与星辰而言故常之故,於此为美也。谓人之言性者,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为性,不以妄自穿凿改作,则身之修,亦若天与星辰之故常,而千岁日至之日,但可坐而致也:此所以明其前所谓故为事故之故,终於此云故乃故常之故,盖故义亦训常,所谓必循其故之故同。
○注“以杞柳为杯棬”。
○正义曰:经之《告子》篇文也。
○注“星辰,日月之会”。
○案孔安国《尚书传》云:“星辰,日月所会也。”《书》云“辰弗集于房”是也。
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大夫也。右师,齐之贵臣王驩,字子敖者。公行之丧,齐卿大夫以君命会,各有位次,故下云朝廷也。与言者,皆谄於贵人也。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右师谓孟子简其无德,故不与言,是以不悦也。孟子闻之曰:“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也。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孟子闻子敖之言,曰:我欲行礼,故不历位而言,反以我为简异也。云以礼者,心恶子敖,而外顺其辞也。
[疏]“公行子”至“不亦异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阿意事贵,胁肩所尊,俗之情也。是以万物皆流,而金石独止。“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人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国之大夫,丧其子,故有子之丧。王驩字子敖者,公行子家而吊慰,入公行之门,其间有进揖而与右师王驩言者,又有就右师王驩之位所而与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至“不亦异乎”者,言孟子独不与右师言。右师见孟子不与之言,乃不说而有愤愤之色,曰:诸君子之众贤皆与我言,独孟子不与我言,是孟子简略不礼於我也。孟子闻王驩此言,乃告之曰:不与右师言者,乃是礼然也,於礼,则朝廷之间不历位所而相与言,又不逾越阶而相揖,我欲行其礼,故如是不与之言也。子敖今以我为简略而为不礼,是其言不亦乖异於礼乎。
○注“右师,齐之贵臣”。
○正义曰:古者天子之卿,尊者谓之大师,卑者谓之少师。诸侯之卿,尊者谓之左师,卑者谓之右师故也。
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与礼也。爱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报之於已也。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横逆者,以暴虐之道来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谓己仁、礼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为以此事来加於我也。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君子自谓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於禽兽又何难焉?’妄人,妄作之人。无知者与禽兽何择异也?无异於禽兽,又何足难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於天下,可传於後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君子之忧,忧不如尧舜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忧之当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终身忧也。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不患矣。”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礼,如有一朝横来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归天,不以为患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比之禽兽,不足难矣,蹈仁行礼,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忧也。“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别於众人者,以其存心与众人别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礼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爱人者也;有礼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爱人者,人亦常爱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盖人所以亦常爱敬之者,抑以施报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难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横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则为君子者,必自反责於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无礼也,此所以待我横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为以此横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无礼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责其己,以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横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横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为妄人矣,则与禽兽奚择有异哉?既为禽兽,於我又何足责难焉?此君子之人又自归己,而不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虑,而无一朝之患难。乃若君子有所忧虑,是亦不为无焉,然而有忧者,但忧虑而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为法於天下,可传之於後世,以为人所取则,而我犹尚未免为乡俗之人,此则君子可忧也。既以忧之,是如之何忧?言忧但慕如舜为法、可传於後世而止矣。然则君子其於有所患则无矣,非仁之事,既以无为,非礼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亦不为之患矣。无他,以其非己之有愆过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为我之患也。前所谓横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兽又何足难焉,正此之谓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礼存心,其有横逆加己,又当反己,故无患及耳。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颜子当乱世,居於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孔子贤之。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当平世,三过其门者,身为公卿,忧民者也;当乱世,安陋巷者,不用於世,穷而乐道者也:孟子以为忧民之道同,用与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贤之。禹、稷急民之难若是,颜子与之易地,其心皆然。不在其位,故劳佚异。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斗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缨冠者,以冠缨贯头也。乡邻,同乡也。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走赴乡邻,非其事,颜子所以闭户而高枕也。
[疏]“禹、稷当平世”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贤之士,得圣一概,颜子之心,有同禹、稷,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失期节则惑矣。“禹、稷当平世”至“易地则皆然”者,孟子言大禹与后稷皆当平治之世,急於为民,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为贤,故尊贤之;颜渊当危乱之世,不得其用,居处於隘陋之巷,但以一箪盛其食、一瓢盛其饮而饮、食之,时人皆不堪忍此之忧,颜渊独乐於道而不改此忧,孔子亦以为贤。孟子乃至於此,乃自曰:禹、稷、颜回三人,其道则同耳。以其大禹於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后稷於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饥饿之者,亦如已被其饥饿也,是以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而为民如是之急也。禹、稷与颜子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谓颜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为民之急;禹、稷在颜子之世,亦能不改其乐:是则为同道者也。若其有异,但时之一平一乱矣。“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谓禹、稷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斗争之者,救劝之者虽被发而缨冠於头而救劝之可也,无它,以其人情於同居,是为亲者也,如有争斗而不救劝之,是疏其亲也;禹、稷当平世,既达而在上,亦急於为民也,如不急於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斗为喻。颜子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若今有同乡之人有争斗者,如被散其发而缨冠於头而救劝之,则为惑者矣,虽闭户而勿救之可也,无它,以其乡邻於己为疏,非亲也,如往救之,是亲其疏矣;颜子当危乱之世,既穷而不得用,亦宜处陋巷而不改其乐耳,如改其乐,是媚於世而非贤者也。孟子故以乡邻之人不救为喻。由此推之,则孟子为禹、稷、颜回同道,是其不诬於後世也。孔子曰“贤哉!回也”。是孔子贤颜回之谓也;又曰“禹,吾无间然矣”。是孔子贤禹之谓也;南宫适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观之,孔子美南宫适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贤於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贤稷之谓也。然而“三过其门”则主乎禹,今孟子则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则无以奏艰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则无以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为用耳。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盖躬稼而有天下,虽出乎南宫适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匡章齐人也,一国皆称不孝,问孟子何为与之游,又礼之以颜色喜悦之貌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惰懈不作,极耳目之欲以陷罪,戮及父母。凡此五者,人所谓不孝之行。章子岂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遇,得也。章子子父亲教,相责以善,不能相得,父逐之也。朋友切磋,乃当责善耳。父子相责以善,贼恩之大者也。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夫章子岂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属哉?但以身得罪於父,不得近父,故出去其妻,屏远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章子张设其心,执持此屏妻子之意,以为得罪於父,而不若是以自责罚,是则罪益大矣。是章子之行已矣,何为不可与言。
[疏]“公都子曰”至“则章子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养,下以责己,众曰不孝,其实则否,是以孟子以为礼貌之也。“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至“敢问何也”者,公都子谓孟子曰:匡章子,遍国人皆称为不孝者焉,夫子乃与之游,又从而敬悦之,敢问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至“於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谓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业,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好货财,私爱妻子,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纵其耳目之所欲,陷於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争斗,好顽很,以惊危父母,是五不孝也。章子岂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责善不相遇也。不遇者,是不相得也。其所以相责於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如父子相责善,是贼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至“是则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与父子不相遇而离之,岂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为亲属哉?为其得罪於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章子如或开设於心为不若是,离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於不义之罪者矣,是则罪之莫大者矣。是则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绝而不与之邪?以此论之,则章子之过,过於厚者矣,宜孟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也。盖谓不顾父母之养者,是有逆於父母,而不顺父母之意耳。《孝经》云:“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礼云:“与其得罪於州闾乡党,宁熟谏。”然则父有不义,虽熟谏以争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责善施於父子之间哉。故章子所以离之,遂用出妻屏子,为其父有不义而不可言耳。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盍,何不也。曾子居武城,有越寇将来,人曰寇方至,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寓,寄也。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无寄人於我室,恐其伤我薪草树木也。寇退,则曰:治墙屋之坏者,我将来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职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殆於不可。”左右相与非议曾子者,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武城人为曾子忠谋,劝使避寇,君臣忠敬如此,而先生寇至则先去,使百姓瞻望而效之,寇退安宁则复来还,殆不可如是。怪曾子何以行之也。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沈犹行,曾子弟子也。行谓左右之人曰:先生之行,非汝所能知也。先生,曾子也。往者先生尝从门徒七十人,舍吾沈犹氏,时有作乱者曰负刍,来攻沈犹氏,先生率弟子去之,不与其难。言宾师不与臣同耳。子思居於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伋去,君谁与守?”伋,子思名也。子思欲助卫君赴难。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孟子以为二人同道。曾子为武城人作师,则其父兄,故去留无毁。子思,微少也,又为臣,委质为臣当死难,故不去也。子思与曾子,易地皆然。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则皆然”。
○正义曰:此章指言臣当营君,师在余裕,二人处义,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纪之,谓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诸”者,孟子言曾子尝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无寓人於我此室,而毁伤我薪木。寇贼既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贼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贼至则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静,则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犹行曰”至“未有与焉”者,言沈犹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犹有寇贼,自负其刍草来攻我室,随从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与及此难也,故得免其祸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於卫,有齐寇”至“君谁与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卫邑,有齐国之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称名,答或人曰:如使伋见其寇贼至则去之,卫君则谁与为守护。伋,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则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则同也。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则师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则去留人不可毁,无它,其以无所拘也;子思居於卫,则臣之道也,其势则微小也,当赴君之难,不可去也,无它,以其有所拘也。虽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也。谓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为之师,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无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难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记·弟子传》:“曾子名参,字子舆,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国。”
○注“伋,子思名也”。
○正义曰:案《世家》云:“子思名伋,字子思,伯鱼之子,孔子之孙也。六十二,尝困於宋。子思作《中庸》,没於卫。”
储子曰:“王使人瞷夫子,果有以异於人乎?”储子,齐人也。瞷,视也。果,能也。谓孟子曰:王言贤者身貌必当有异,故使人视夫子能有异於众人之容乎?孟子曰:“何以异於人哉!尧舜与人同耳。”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当何以异於人哉?且尧舜之貌与凡人同耳。其所以异,乃以仁义之道,在於内也。
[疏]“储子”至“同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头员足方,善恶如一。储子之言,齐王之不达也。储子谓孟子曰:齐王使人视夫子能有以异别於众人乎?以其齐王必谓孟子之贤,貌状须有异於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别异於众人哉?虽尧舜之盛帝亦与人同其貌状耳。但其所以有异於众人者,特以仁义之道与人异耳。孟子言此,则知齐王是为不达者也。盖古之人善观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内。今齐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过也。
○注“储子,齐人也”。
○正义曰:盖亦因经而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齐,今此乃曰王使人来者,是知为齐人。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良人,夫也。尽富贵者,夫诈言其姓名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妻疑其诈,故欲视其所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觉也。墦间,郭外冢间也。乞其祭者所馀酒肉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妻妾於中庭悲伤其良人,相对涕泣而谤毁之。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施施犹扁扁喜悦之貌。以为妻妾不知,如故骄之也。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由,用也。用君子之道观之,今求富贵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而求之,以骄人於白日。此良人为妻妾所羞而泣伤也。几希者,言今苟求富贵,妻妾虽不羞泣者,与此良人妻妾何异也。
[疏]“齐人”至“几希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苟得,谓不见知,君子观之,与正道乖。妻妾犹羞,况于国人。著以为戒,耻之甚焉。“齐人有一妻一妾”至“几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讥时人苟贪富贵而骄人者也,言齐国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处於室,其良人出外,则必餍饱酒肉而後归,其妻问所与饮食酒肉者,良人则尽以为富贵者与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门则必餍饱酒肉而後归,问其所与者,良人皆以为富贵者与之也,而未尝见有富贵显达者来家中,我将视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视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从良人之所往,遍尽一国之中,无有与良人立谈话者,终往齐国东郭之处,有冢间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馀祭之酒肉,不饱餍,又顾视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为餍足之道。其妻乃先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为餍足。遂与其妾共讪良人,而相对涕泣於中庭之间,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讪其已,又施施然喜悦从外来,归复骄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齐人观之,则今之人所以谄求富贵利达者,其妻与妾而不羞耻不相对涕泣於中庭者几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齐人耳。盖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时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