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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一 闵元年,尽二年

时间:2018-07-13 11:38   点击:10226   标签:

《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一:闵元年,尽二年

◎闵公○陆曰:“闵公,名启方,庄公之子,母叔姜。《史记》云:名开。谥法:在国遭难曰闵。”

[疏]“正义曰:《鲁世家》:闵公,名开,庄公之子,惠王十六年即位。杜《世族谱》云:名启方。汉景帝讳启,启、开因是而乱。杜《谱》云:“启方”,从《世本》文。谥法:“在国逢难曰闵。”是岁,岁在大梁。

【经】元年,春,王正月。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落姑,齐地。季子来归。季子,公子友之字。季子忠於社稷,为国人所思,故贤而字之。齐侯许纳,故曰归。

[疏]“元年注季子”至“曰归”。

○正义曰:季是友之字也。子者,男子之美称。国人贤而思之,得其还鲁,喜而呼曰“季子来归”。史因其言而书之。传称“请复季友,齐侯许之”。是得齐之力,齐侯许纳,故曰归也。

《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一 闵元年,尽二年冬,齐仲孙来。仲孙,齐大夫,以事出疆,因来省难,非齐侯命,故不称使也。还使齐侯务宁鲁难,故嘉而字之。来者事实,省难其志也。故经但书仲孙之来,而传寻仲孙之志。○疆,居良反。难,乃旦反,下及传同。

[疏]注“仲孙”至“之志”。

○正义曰:传称“仲孙湫”,则名湫而字仲孙也。杜言以事出疆,或使向他国,因来省鲁难。非齐侯命之使来,来而不称君命,故不言齐侯使也。诸侯之卿,例当书名。此人还国,使齐侯务宁鲁难,明年即有高子来盟,是齐侯用其言。鲁人知其事,不书其名,嘉而字之。杜云称字嘉之,则仲孙是字,犹楚之孙伯,或亦以孙为字也。来者,身来至鲁,是事实也;省难,心自省之,是其志也。虽志在省难,不告鲁人云已省其难,故经据实事,但书仲孙之来。传寻仲孙之志,言其来省难也。

【传】“元年,春”,不书即位,乱故也。(国乱不得成礼。)

狄人伐邢。狄伐邢在往年冬。管敬仲言於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敬仲,管夷吾。○豺,士皆反。狼音郎。厌,一盐反。诸夏亲暱,不可弃也;诸夏,中国也。暱,近也。○夏,户雅反。暱,女一反。宴安酖毒,不可怀也。以宴安比之酖毒。○宴,於见反;本又作晏,音同,一音乌谏反。酖,直荫反。《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诗·小雅》也。文王为西伯,劳来诸侯之诗。○劳来,力报反,下力代反。

[疏]“戎狄”至“简书”。

○正义曰:戎狄之心,若豺狼之兽,不可厌足也,言其当伐戎狄也;诸夏之国,皆亲近之人,不可遗弃也,言其当救邢也;宴安自逸,若酖毒之药,不可怀恋也,言其当自劳也。《诗·小雅·出车》之篇,美文王劳来诸侯,令贤臣出使,此臣在外思归,而以王事自勉,言:我岂不思归乎?诚思归也,但畏此简书来告急耳。诸侯有事,则书之於简,遣使执简以告命,告则须救,故畏而不归也。此简书者,同有所恶,则相忧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传称勤则不匮,安则败名,齐侯纵心宴安,不欲征伐,安则自损其身,故言酖毒以劝之。《释兽》云:“豺,狗足。”郭璞云:“脚似狗。”《说文》云:“豺,狼属,狗声。”《释兽》又云:“狼,牡獾牝狼。”舍人曰:“牡名獾,牝名狼。”陆机《毛诗义疏》云:“狼鸣能小能大,善为小儿喑声以诱人,去数十步,其猛健者,虽善用兵者不能免也。”二者皆贪残之兽,故比戎狄也。

○注“敬仲管夷吾”。

○正义曰:敬,谥。谥法:“夙夜勤事曰敬。”仲,字。管,氏。夷吾,名。

○注“诸夏”至“近也”。正义曰:此言诸夏,襄四年传:“魏绛云‘诸华必叛\’。”华、夏,皆谓中国也。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言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也。“暱,近”,《释诂》文。舍人曰:“暱,戚之近也。”言中国诸侯情亲而路近。

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同恤所恶。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

夏,六月,葬庄公。乱故,是以缓。十一月乃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请复季友也。闵公初立,国家多难,以季子忠贤,故请霸主而复之。齐侯许之,使召诸陈,公次于郎以待之。非师旅之事,故不书次。

“季子来归”,嘉之也。

冬,齐仲孙湫来省难。湫,仲孙名。○湫,子小反。

书曰“仲孙”,亦嘉之也。仲孙归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巳。”时庆父亦还鲁。○去,起吕反,下同。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对曰:“难不巳,将自毙,毙,踣也。○毙,婢世反。踣,薄北反。君其待之。”公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亲有礼,因重固,能重能固,则当就成之。

[疏]注“能重”至“成之”。

○正义曰:服虔云:“重不可动,因其不可动而坚固之。”杜以此传四句相类,“间携贰”,携贰皆间之,“覆昏乱”,昏乱皆败之,知此重固皆因之,则非因重而固之。

间携贰,离而相疑者,则当因而间之。○间,间厕之间,注同。覆昏乱。覆,败也。○覆,芳服反,注同。霸王之器也。”霸王所用,故以器为喻。○王,于况反,注同。

晋侯作二军。晋本一军,见庄十六年。○见,贤遍反。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为公御右也。夙,赵衰兄。毕万,魏焠祖父。○将,子匠反,下及注同。衰,初危反。焠,尺由反。

[疏]注“为公”至“祖父”。

○正义曰:《史记·赵世家》:“夙生共孟,孟生赵衰。”《晋语》云:“赵衰,先君之戎御赵夙之弟也。”杜以夙为衰兄,从《晋语》也。《魏世家》:“毕万生武子。”《世本》:“毕万生芒季,季生武仲州。”州即焠也。杜以万为焠之祖父,依《世本》也。

以灭耿,灭霍,灭魏。平阳皮氏县东南有耿乡。永安县东北有霍大山。三国皆姬姓。○耿,古幸反,国名。还,为大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士蒍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为之极,又焉得立?位以卿,谓将下军。○还为,于伪反。焉,於虔反。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不亦可乎?大伯,周大王之適子,知其父欲立季历,故让位而適吴。○大音泰,注同。適子,丁历反,本又作嫡。

[疏]注“大伯”至“適吴”。

○正义曰:《史记·吴世家》云:“吴大伯、弟仲雍,皆周大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大王欲立季历以及昌,於是大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以辟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是大伯让位適吴之事。

犹有令名,与其及也。言虽去犹有令名,胜於留而及祸。

[疏]“犹有”至“及也”。

○正义曰:言逃虽失国,犹有善名,与其留而及祸也。何者为胜?劝之使逃。

且谚曰:‘心苟无瑕,何恤乎无家!’天若祚大子,其无晋乎!”为晋杀申生传。○谚音彦。祚,在路反。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卜偃,晋掌卜大夫。万,盈数也。魏,大名也。

[疏]“万盈”至“名也”。

○正义曰:以筭法从一至万,每十则改名,至万以后称一万,十万,百万,千万,万万始名亿,从是以往,皆以万为极。是至万则数满也。《论语》云:“巍巍乎,其有成功。”是巍为高大之名。

以是始赏,天启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名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以魏从万,有众象。初,毕万筮仕於晋,遇屯震下坎上,屯。○屯,张伦反。之比。坤下坎上,比。屯初九变而为比。○比,毗志反,注及下同。

[疏]“遇屯之比”。

○正义曰:震下坎上为屯。《说卦》云:“震,动也。”《坎·彖》云:坎,险也。动而遇险,有屯难之象。坤下坎上为比。《说卦》:坎为水,坤为地,水润下而地受之,相亲比之象也。

辛廖占之,曰:“吉。辛廖,晋大夫。○廖,力彫反。

[疏]注“辛廖,晋大夫”。

○正义曰:杜云:“辛廖,晋大夫。”则以毕万筮仕,在晋国而筮。刘炫云:“若在晋国而筮,何得云‘筮仕於晋\’?又辛甲、辛有并是周人,何故辛廖独为晋大夫?”今知不然者,传以毕万是毕国子孙,今乃筮仕於晋。言“於晋”,以对毕耳,非谓筮时在他国也。案昭十五年传云:“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於是乎有董史。”注云:“辛有,周人,二子適晋为大史。”则辛氏虽出於周,枝流於晋。刘炫用服氏之说,以为毕万在周,筮仕於晋,又以晋国不得有姓辛,而规杜过,其义非也。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屯险难,所以为坚固。比亲密,所以得入。○蕃音烦。震为土,震变为坤。车从马,震为车,坤为马。

[疏]注“震为车坤为马”。正义曰:《晋语》云:“司空季子占公子重耳之筮,云:‘震,车也。《坤·彖》云:“利牝马之贞。’”是坤为马也。下注“震为足”、“震为长男”、“坤为母”、“坤为众”,皆《说卦》文也。

足居之,震为足。兄长之,震为长男。○长,丁丈反。母覆之,坤为母。众归之,坤为众。六体不易,初一爻变,有此六义,不可易也。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比合屯固,坤安震杀,故曰公侯之卦。

[疏]注“比合”至“之卦”。正义曰:震之为杀,传无明文。《晋语》云:震,车也。车有威武。昭二十五年传云:“为刑罚威狱,以类其震曜杀戮。”是震为威武杀戮之意,故震为杀也。

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万,毕公高之后。传为魏之子孙众多张本。

[疏]“必复其始”。

○正义曰:万是毕公之后,公侯之子孙,必当复其初始,言此人子孙又将为公侯也。及春秋之后三家分晋,而魏为诸侯,是其筮之验也。

【经】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无传。阳,国名。盖齐人逼徙之。)

[疏]注“阳国”至“徙之”。

○正义曰:《世本》无有阳国,不知何姓。杜《世族谱》、《土地名》阙,不知所在。与“宋人迁宿”文同,知阳是国名。盖齐人逼迁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三年丧毕,致新死者之主於庙,庙之远主当迁入祧,因是大祭以审昭穆,谓之禘。庄公丧制末阕,时别立庙,庙成而吉祭,又不於大庙,故详书以示讥。○禘,大计反。祧,他彫反。昭,上饶反。阕,苦穴反。大庙,音泰。

[疏]注“三年”至“示讥”。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尝、禘於庙。”禘祀为吉祭,说丧事而言禘,知禘是丧终而吉祭也。襄十五年晋悼公卒,十六年传称晋人答穆叔云“以寡君之未禘祀”,知三年丧毕,乃为禘也。丧毕而为禘祭,知致新死之主於庙也。新主入庙,则远主当迁。知其迁入祧者,《祭法》云:“天子七庙,有二祧。”则祧是远祖庙也。《周礼》:“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庙之远主,其庙既迁,主无所处,固当迁入祧也。郑玄以二祧为文王、武王之庙,迁主入庙,当各从其班,穆入文祧,昭入武祧。礼,诸侯五庙,更无别祧,则当谓太祖之庙为祧也。远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当与先君相接,故礼因是而为大祭,以审序昭穆,故谓之禘。禘者,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庄公以其三十二年八月薨,至此年五月唯二十二月,故丧制未阕也。《公羊传》曰:“其言于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三年之中,未得以礼迁庙,而特云“庄公”,知为庄公别立庙,庙成而吉祭也。僖八年禘于大庙,文二年大事于大庙,宣八年有事于大庙,彼言“大事”“有事”,亦禘祭也。则禘礼必于大庙,今未可以吉祭,而为吉祭又不于大庙,故详书以示讥也。既云“吉禘”,又云“于庄公”,是其详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实弑,书薨又不地者,皆史策讳之。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哀姜外淫,故孙称姜氏。○孙音逊。注同。

[疏]注“哀姜”至“姜氏”。正义曰:此决庄元年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也。贾、服之说,皆以为文姜杀夫罪重,故去姜氏;哀姜杀子罪轻,故不去姜氏。故杜为此言以异之,言“外淫”者,谓以外姓为淫。

公子庆父出奔莒。弑闵公故。

冬,齐高子来盟。无传。盖高傒也。齐侯使来平鲁乱。僖公新立,因遂结盟,故不称使也。鲁人贵之,故不书名。子,男子之美称。○美称,尺证反。

[疏]注“盖高”至“美称”。

○正义曰:庄二十二年,及齐高傒盟于防,自尔以来,不见经、传,故云“盖高傒也”。往年仲孙湫劝齐侯,使宁鲁难。今而高子適鲁,知齐侯使来平鲁乱也。当齐侯初命高子之时,庆父末出,僖公末立。及其至鲁,值僖公新立,因遂与鲁结盟而立之。不云齐侯使者,盟非齐侯之命,故不称使也。齐侯不使之盟,而高子辄为盟者,齐侯使之来平鲁乱,新君既立,遂盟而安之,亦足称齐侯之意,其盟非专擅也。鲁人不能自安,高子盟以安之,鲁人贵之,故不书其名。子者,男子之美称,故呼之曰“高子”。《穀梁传》曰:“其曰‘来\’,喜之也;其曰‘高子\’,贵之也,盟立僖公也。”然则盟立僖公,必僖公共盟,不言公及齐高子盟者,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文十五年宋华孙来盟,皆不言“公及”,则不书公者,《春秋》之常也。晋荀庚、卫孙良夫并为来聘,既行聘礼,更与公盟,非是直为盟来,故聘后别言“及”耳。

十有二月,狄入卫。书入,不能有其地。例在襄十三年。

郑弃其师。高克见恶,久不得还,师溃而克奔陈。故克状其事以告鲁也。○恶,乌路反。溃,户内反。

[疏]注“高克”至“鲁也”。正义曰:此事《诗序》具焉。大夫出奔,多是本国来告,传称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又卫杀孔达告於诸侯,是其本国告也。宣十年传例曰:“凡诸侯之大夫违,告於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是大夫私家之告辞。昭二十六年王子朝奔楚,传称“告于诸侯”,是奔者自告也。此郑文公心恶高克,而欲得远之,克既奔陈,无罪可告,故杜以为高克自状其事以告鲁。鲁史以为克若将师出奔,是为弃师之道,不书高克出奔,而书郑弃其师者,案《诗序》云:“公子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是弃其师也。《穀梁传》曰:“郑弃其师,恶其长也。兼不反其众,则是弃其师也。”

【传】二年,春,虢公败犬戎于渭汭。(犬戎,西戎别在中国者。渭水出陇西,东入河。水之隈曲曰汭。○汭,如锐反。隈,乌回反。)

[疏]注“犬戎”至“曰汭”。

○正义曰:西方曰戎,知犬戎是西戎别在中国者也。《释例》曰:“渭水出陇西狄道县鸟鼠同穴山,东经南安、天水、洛阳、扶风、始平、京兆,至弘农华阴县入河。”《释丘》云:“隩隈,厓内为隩,外为隈。”李巡曰:“厓内近水为隩。”孙炎云:“内隈曲里也。”彼虽不言汭,汭即隩也。而汭字以内为声,明是水之隈曲之内也。

舟之侨曰:“无德而禄,殃也。殃将至矣。”遂奔晋。舟之侨,虢大夫。○侨音乔,注同。

“夏,吉禘于庄公”,速也。

初,公傅夺卜齮田,公不禁。卜齮,鲁大夫也。公即位,年八岁,知爱其傅而遂成其意,以夺齮田。齮忿其傅,并及公,故庆父因之。○齮,鱼绮反。

[疏]注“卜齮”至“因之”。

○正义曰:庄公三十二年注云“闵公於是年八岁”,此云“即位年八岁”者,闵公之年岁传文不明,服虔於庄三十二年注云“闵公於是年九岁”,於此注云“公即位时年九岁”,僖二年注云“闵公死时年九岁”,杜知其不可,故於庄公之末注言“年八岁”以异之。嗣子位定於初丧,言即位者,亦谓初立之年也。

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贼公于武闱。宫中小门谓之闱。○共音恭。闱音韦,一音晖。

[疏]注“宫中小门谓之闱”。

○正义曰:《释宫》云:“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彼就小门之内,更别以为二名。大率宫中之门皆小,故云“宫中小门”也。名之曰“武”,则其义未闻。

成季以僖公適邾。僖公,闵公庶兄,成风之子。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赂求共仲于莒,莒人归之。及密,使公子鱼请。密,鲁地。琅琊费县北有密如亭。公子鱼,奚斯也。○费音祕,又扶未反。不许,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声也”。乃缢。庆父之罪虽重,季子推亲亲之恩,欲同之叔牙,存孟氏之族,故略其罪,不书杀,又不书卒。○缢,一赐反。

[疏]注“庆父”至“书卒”。

○正义曰:叔牙云“庆父材”者,始有党庆父之心,本其恶末显见,故季子隐之,而书其卒,若自死然。庆父弑二君,其罪已彰著,计当书其诛杀,季子推亲亲之恩,欲同之叔牙,存孟氏之族,故略其罪,不书杀也。又不可全同叔牙,故又不书卒。庆父子孙终为孟氏,是季子推亲亲之恩枉正法耳。

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共仲通於哀姜,哀姜欲立之。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为僖元年齐人杀哀姜传。夷,鲁也。○与音预。孙音逊。僖公请而葬之。哀姜之罪已重,而僖公请其丧还者,外欲固齐以居厚,内存母子不绝之义,为国家之大计。

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卜楚丘,鲁掌卜大夫。谢:“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在右,言用事。间于两社,为公室辅。两社,周社、亳社。两社之间,朝廷执政所在。○亳,步各反。

[疏]注“两社”至“所在”。正义曰:王者取五色之土,封以为社。若封诸侯,随方割其土,包之以白茅,赐之,使立国社。鲁是周之诸侯,故国社谓之周社。哀四年“亳社灾”,是鲁国有亳社。《穀梁传》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则亳社在宗庙之前也。《周礼》:大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则诸侯亦当然。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则两观在雉门外也。《礼运》云:“昔者仲尼与於蜡宾,事毕,出游於观之上。”蜡祭在庙,故出庙而游於观也。由此言之,宗庙社稷在雉门之外,分左右庙也。郑玄考校礼文,以为鲁制三门,库、雉、路。天子诸侯皆三朝,图宗人之嘉事,则有路寝。庭朝日出视朝,则在路门之外。其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周礼》朝士所掌外朝之位者,乃在雉门之外耳。雉门之外,左有亳社右有周社。间於两社,是在两社之间。朝廷询谋大事,则在此处,是执政之所在也。

季氏亡,则鲁不昌。”

[疏]“季氏亡则鲁不昌”。

○正义曰:服虔云:“谓季友出奔,鲁弑二君。”案传,子般既死,乃云“成季奔陈”,闵公既死,乃云“成季適邾”:皆君死乃出奔,非由出奔乃致君死。杜虽无注,义必不然。当谓季友子孙与鲁升降。从此以后,季氏世为上卿,终於《春秋》。《礼记》称“悼公之丧,季昭子问‘为君何食\’。”以后虽则无文,当是与鲁俱灭也。

又筮之,遇大有乾下离上,大有。之乾,乾下乾上,乾。大有六五变而为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筮者之辞也。乾为君父,离变为乾,故曰:同复于父,见敬与君同。

[疏]注“筮者”至“君同”。

○正义曰:此虽六五爻变,不取《周易》之文,筮者推演卦意,自为其辞也。离是乾子,迁变为乾,故云“同复于父”,言其尊与父同也。国人敬之,其敬如君之处所,言其贵与君同也。《说卦》:乾为君父。言其身之尊,则云“同复于父”;言其为人所敬,则云“敬如君所”。属意异,故分为二也。

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遂以为名。

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

[疏]“卫懿公好鹤”。

○正义曰:陆机《毛诗义疏》云:“鹤,形状大如鹅,长脚,青翼,高三尺馀,赤目,赤颊。喙长四寸馀,多纯白,或有苍色,苍色者,今人谓之赤颊。常夜半鸣,故《淮南子》曰:‘鸡知将旦,鹤知夜半。’其鸣高亮,闻八九里,雌者声差下。今吴人园囿中及士大夫家皆养之。”

鹤有乘轩者,轩,大夫车。○好鹤,呼报反,下户各反。轩,许元反。

[疏]注“轩大夫车”。

○正义曰:定十三年传称“齐侯敛诸大夫之轩”,故杜云“轩,大夫车”也。服虔云:“车有藩曰轩。”

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甯庄子矢,使守,庄子,甯速也。玦,玉玦。○焉,於虔反。玦,古穴反。守,手又反,下“告守”及注同。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赞,助也。玦,示以当决断;矢,示以御难。○断,可乱反。难,乃旦反。与夫人绣衣,曰:“听於二子。”取其文意顺序。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传言卫侯失民有素,虽临事而戒,犹无所及。○殿,丁练反。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此荧泽当在河北。君死国散,经不书灭者,狄不能赴。卫之君臣皆尽,无复文告,齐桓为之告诸侯,言狄巳去,言卫之存,故但以人为文。○荧,户扃反。无复,扶又反,下“复逐”同。为之,于伪反,下文“为卫”同。

[疏]注“此荧泽当在河北”。

○正义曰:《禹贡》:“豫州:荧波既猪。”“导沇水,入于河,溢为荧。”是荧在河南。此时卫都河北,为狄所败,乃东徙渡河,故知此荧泽当在河北。但沇水入河,乃泆被河南多,故专得荧名,其北虽少,亦称荧也。

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夷狄畏鬼,故恐言当先白神。○去,起吕反,藏也;一云除也。华,胡化反。大音泰。恐,丘勇反。乃先之。至,则告守曰:“不可待也。”守,石、甯二大夫。夜与国人出。狄入卫,遂从之,又败诸河。卫将东走渡河,狄复逐而败之。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盖年十五六。○少,诗照反。

[疏]注“盖年十五六”。正义曰:卫宣公以隐四年立,桓十二年卒,终始二十年耳。即位之后,乃纳急子之妻,生寿及朔。朔既有兄,知其盖年十五六耳。

齐人使昭伯烝於宣姜,不可,强之。昭伯,惠公庶兄,宣公子顽也。昭伯不可。○烝,之承反。强,其丈反。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適齐。及败,宋桓公逆诸河,迎卫败众。宵济。夜渡,畏狄。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共及滕,卫别邑。○共音恭。立戴公以庐于曹,庐,舍也。曹,卫下邑。戴公名申,立一年卒,而立文公。○庐,力居反。于曹,《诗》作漕,音同。

[疏]注“庐舍”至“文公”。

○正义曰:《周礼·秋官》:“野庐氏掌道路、宿息。”《地官·遗人》云:“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是庐为舍也。庐于曹者,言随宜寄舍耳。曹邑虽阙,不知其处,当在河东近楚丘也。“戴公名申”,《世本》、《世家》文。经、传皆云十二月狄入卫,卫人东徙渡河,收集离散,乃立戴公。此年之末,文公即位。计戴公为君不过十数日耳。言立一年卒者,灭而复兴,不是嗣位,故成丧为谥。文公继世而立,明年始为元年,故戴公虽复日少,亦称一年。《年表》亦以此年为戴公元年。今定本云“以其年卒”。

许穆夫人赋《载驰》。《载驰》,《诗·卫风》也。许穆夫人痛卫之亡,思归唁之,不可,故作诗以言志。○唁音彦。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无亏,齐桓公子武孟也。车甲之赋异於常,故传别见之。○亏,去危反。乘,绳证反,下及注同。见,贤遍反。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遗也。四马曰乘。衣单複具曰称。门材,使先立门户。○称,尺证反。狗音苟。遗,于乘反。单複音丹,下方服反。

[疏]注“归遗”至“门户”。

○正义曰:归者,不反之辞,故为遗也。《周礼·校人》云:“乘马一师四圉。”圉养一马,故云“四马曰乘。”以乘车并师五人,必驾四马故也。《丧大记》曰:“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谓之一称。”是衣襌複具曰称。

归夫人鱼轩,鱼轩,夫人车,以鱼皮为饰。

[疏]注“鱼轩”至“为饰”。

○正义曰:《诗》云“象弭鱼服”。此云“鱼轩”,则用鱼为饰,其皮可以饰器物者,唯鱼兽耳。故云“以鱼皮为饰”。陆机《毛诗义疏》云:“鱼兽似猪,东海有之,其皮背上有班文,腹下有纯青,今人以为弓鞬步叉者也。其皮虽乾燥,为弓鞬矢服,经年海水将潮及天阴,毛皆起水,潮还及晴,则毛复如故。虽在数千里外,可以知海水之潮,自相感也。”

重锦三十两。重锦,锦之熟细者。以二丈双行,故曰两。三十两,三十匹也。

[疏]注“重锦”至“匹也”。

○正义曰:服虔云:“重,牢也。”杜以其遗夫人,贵美不贵牢,故以为“锦之熟细者”。《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八尺曰寻,则五寻四丈。谓之两者,分为两段故也。谓之匹者,两两合卷,苦匹偶然也。

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高克,郑大夫也,好利而不顾其君,文公恶之而不能远,故使帅师而不召。○恶,乌路反,注同。好,呼报反。远,于万反。郑人为之赋《清人》。《清人》,《诗·郑风》也,刺文公退臣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为,于伪反。

晋侯使大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赤狄别种也。皋落,其氏族。○皋,古刀反。种,章勇反。

[疏]注“赤狄”至“氏族”。

○正义曰:狄有赤狄、白狄。成十三年传晋侯使吕相绝秦云:“白狄及君同州。”则白狄与秦相近,当在晋西。此云东山,当在晋东。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潞则上党潞县,在晋之东,此云伐东山皋落氏,知此亦在晋东,是赤狄别种也。皋落,其氏族也,此族之人,狄之渠帅也。

里克谏曰:“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里克,晋大夫。冢,大也。○粢盛,上音咨,下音成。以朝夕视君膳者也,膳,厨膳。○朝如字,又张遥反。膳,市战反。

[疏]注“膳厨膳”。

○正义曰:郑玄《膳夫》注云:“膳之言善也,今时美物曰珍膳。”是膳者美食之名。厨者,造食之处,故云:“膳,厨膳”也。《礼记》云:“文王之为世子,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食下,问所膳。命膳宰,然后退。”是太子朝夕视君膳者也。

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帅师,专行谋,帅师者必专谋军事。○则守,手又反,下同。从,才用反,下同。监,古衔反。誓军旅,宣号令也。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大子之事也。国政,正卿。师在制命而已,命,将军所制。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帅师不威,将焉用之?大子统师,是失其官也。专命则不孝,是为帅必不威也。○適,丁历反,本又作嫡,下“配適”同。焉,於虔反。且臣闻皋落氏将战,君其舍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不对而退。见大子。大子曰:“吾其废乎?”对曰:“告之以临民,谓居曲沃。教之以军旅,谓将下军。○谓将,子匠反,下“将上军”并同。不共是惧,何故废乎?

[疏]“对曰告之”至“废乎”。

○正义曰:克谓大子还曲沃,告百姓以临示下民之事,并教之军旅之法,不共是二事为惧矣,何故忧其废乎?

且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脩已而不责人,则免於难。”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偏衣,左右异色,其半似公服。○共音恭,本又作供。难,乃旦反。下同。公衣之偏,於既反,下“衣身之偏”、“衣之纯”、“衣之尨服”,注“衣之”同。

[疏]注“偏衣”至“公服”。

○正义曰:下云:“服其身则衣之纯”,言此偏衣不纯,知其左右异色也。又云“衣身之偏”,言公以身衣之偏半衣大子,知其半似公服也。

佩之金玦。以金为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狐突,伯行,重耳外祖父也,为申生御。申生以大子将上军。梁馀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罕夷,晋下军卿也。梁馀子养为罕夷御。羊舌大夫为尉。羊舌大夫,叔向祖父也。尉,军尉。○向,许丈反。先友曰:“衣身之偏,偏半也。握兵之要,谓佩金玦,将上军。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分身衣之半,非恶意也。○慝,他得反。兵要远灾,威权在已,可以远害。○远,于万反,注及下同。亲以无灾,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徵也;叹,以先友为不知君心。衣,身之章也;章贵贱。佩,衷之旗也。旗,表也,所以表明其中心。○衷音忠。旗音其。故敬其事,则命以始;赏以春夏。服其身,则衣之纯;必以纯色为服。用其衷,则佩之度。衷,中也。佩玉者,士君子常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冬十二月,閟尽之时。○閟音秘。衣之尨服,远其躬也;尨,杂色。○尨,莫江反。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寒、凉、杀、离,言无温润。玦如环而缺,不连。虽欲勉之,狄可尽乎?”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於庙,受脤於社,脤,宜社之肉,盛以脤器。○脤,市轸反,祭社之肉。盛音成。有常服矣。不获而尨,命可知也。韦弁服,军之常也。尨,偏衣。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无常,杂色奇怪,非常之服。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有害大子之心。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阻,疑也。言虽狂夫犹知有疑。○阻,庄吕反。曰:‘尽敌而反\’。曰,公辞。○尽,子忍反,下“尽敌”同。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违,去也。狐突欲行。行,亦去也。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寒,薄也。

[疏]“狐突”至“死之”。

○正义曰:传之上下诸言某御戎、某为右者,谓国君自将。太子亦然者,摄君之事,故与君同文也。传历言将帅师右者,以下各有言,故此举其目。先友不知君有害太子之心,故推此衣佩以为善事劝之。狐突叹先友不知君意,乃极言时、衣、佩三者,反覆以答之。罕夷唯举服、佩二事,故云“尨奇无常,金玦不复”也。其梁馀子养、先丹木唯言服,举其重者,故子养云“不获而尨,命可知也”,先丹木云“是服也,狂夫阻之”,是皆劝大子之行也。狐突以众言同已,故决意欲行。羊舌大夫乃以忠孝之事劝之使留,各以意之所见,故其言或深或浅。

○注“羊舌”至“军尉”。

○正义曰:羊舌,氏也,爵为大夫,号曰“羊舌大夫”,不知其如何也。此人生羊舌职,职生叔向,故为叔向祖父。《谱》云:“羊舌氏,晋之公族,羊舌,其所食邑也。或曰:羊舌氏姓李,名果,有人盗羊而遗其头,不敢不受,受而埋之。后盗羊事发,辞连李氏,李氏掘羊头而示之,以明已不食,唯识其舌,舌存得免,号曰羊舌氏也。”“或曰”者,不知谁为此言。杜所不从记异闻耳。○“服以”至“恃也”。

○正义曰:“服以远之”,覆上“衣之尨服”也。“时以閟之”,覆上“命以时卒”也。上先时后服,此先服后时者,以下连“尨凉冬杀”之文,又欲使“冬杀”与“金寒”相近,“冬杀”是时,故退之在下。言“尨凉”则申上“衣之尨服”也,“冬杀”则申上“命以时卒”也。尨凉据服,冬杀据时耳。“金寒玦离”申上“佩以金玦”也。金是秋之寒气,故言“金寒”也。

○注“脤宜”至“脤器”。

○正义曰:《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知出兵必祭社,祭社名为宜。《周礼·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知脤是器物,可执之以赐人也。今言受脤於社,明是祭社之肉,盛以脤器,赐元帅也。《地官·掌蜃》:“祭祀共蜃器之蜃。”郑玄云:蜃,大蛤。蜃之器以蜃饰,因名焉。

○注“阻疑也”。

○正义曰:刘炫云:“阻,疑,以意训耳。今言犹云阻疑是阻得为疑也。言虽狂夫犹知於此服有疑也。”服虔云:“阻,止也。方相之士蒙玄衣朱裳,主索室中殴疫,号之为狂夫。止此服,言君与大子以狂夫所止之服衣之。”《晋语》云:“且是之衣也,狂夫阻之衣也。”韦昭云:“狂夫,方相氏之士也。阻,古诅字也。将服是衣,必先诅之。”是由无正训,各以意解。刘以为方相氏狂夫所服玄衣朱裳,左右同色,不得为偏衣也,当服此衣,非是意所止也,诅乃服之,文无所出,故杜别为此解。

○注“曰公辞”。

○正义曰:言“公辞”者,当以公赐之偏衣、金玦,推其义理,原公之意而为之作辞,非公言作此辞也。

大子将战,狐突谏曰:“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谂,告也。事在桓十八年。○谂音审,《说文》云:深谋。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適,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於难。今乱本成矣。骊姬为内宠,二五为外宠,奚齐为嬖子,曲沃为大都,故曰乱本成矣。

[疏]注“骊姬”至“成矣”。

○正义曰:辛伯之语,先有成文,其内宠之徒,不为晋发,故刘炫云:“二五嬖贱,不得为二政;大子不以曲沃作乱,不得为大都。”而杜云“骊姬为内宠,二五为外宠,奚齐为嬖子,曲沃为大都”者,今删定以为辛伯之言虽不为晋,要晋国之乱,事理相当,故且以事讬之。二五为耦,垦伤晋室,曲沃彊大,太子奔之,又筑屈与蒲,终为祸难。但此据太子,故以曲沃为文,刘君不达此时而为规过,违传意也。

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奉身为孝,不战为安民。与其危身以速罪也。”有功益见害,故言孰与危身以召罪。

[疏]“孝而”至“罪也”。

○正义曰:去则孝而安民,留则危身召罪,等与其危身以召罪也,岂若孝而安民乎?劝使逃也。

成风闻成季之繇,乃事之,成风,庄公之妾,僖公之母也。繇,卦兆之占辞。○繇,直救反。而属僖公焉,故成季立之。○属,章欲反。

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忘其灭亡之困。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大布,粗布。大帛,厚缯。盖用诸侯谅闇之服。○“卫文公大布之衣”,本或作“衣大布之衣”,误。○缯,疾陵反。谅音良,又音亮。务材训农,通商惠工,加惠於百工,赏其利器用。敬教劝学,授方任能。方,百事之宜也。

[疏]“务材”至“任能”。

○正义曰:务材,务在植材用也;训农,训民劝农业也;通商通商贩之路,令货利往来也;惠工,加恩惠於百工,赏其利器用也;敬教,敬民五教也;劝学,劝民学问也;授方,授民以事,皆有方法也;任能,其所委任,信能用人也。

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卫文公以此年冬立,齐桓公始平鲁乱,故传因言齐之所以霸,卫之所由兴。革车,兵车。季年,在僖二十五年。盖招怀迸散,故能致十倍之众。○乘,绳证反,下同。迸,必诤反。

《春秋左传正义》

1.《春秋左传正义》卷一 春秋序

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 隐元年,尽二年

3.《春秋左传正义》卷三 隐三年,尽五年

4.《春秋左传正义》卷四 隐六年,尽十一年

5.《春秋左传正义》卷五 桓元年,尽二年

6.《春秋左传正义》卷六 桓三年,尽六年

7.《春秋左传正义》卷七 桓七年,尽十八年

8.《春秋左传正义》卷八 庄元年,尽十年

9.《春秋左传正义》卷九 庄十一年,尽二十二年

10.《春秋左传正义》卷十 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11.《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一 闵元年,尽二年

12.《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二 僖元年,尽五年

13.《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14.《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四 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15.《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16.《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17.《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七 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18.《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19.《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上 文五年,尽十年

20.《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21.《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2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一 宣元年,尽四年

23.《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二 宣公五年,尽十一年

24.《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三 宣十二年

25.《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四 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26.《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五 成元年,至二年

27.《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28.《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七 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29.《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八 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30.《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31.《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32.《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33.《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二 襄十三年,尽十五年

34.《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三 襄十六年,尽十八年

35.《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四 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36.《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五 襄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37.《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六 襄二十五年,尽二十五年

38.《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七 襄二十六年,尽二十六年

39.《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八 起二十七年,尽二十八年

40.《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41.《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 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

42.《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一 起元年,尽元年

43.《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二 昭二年,尽四年

44.《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三 昭五年,尽六年

45.《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四 昭七年,尽八年

46.《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五 昭九年,尽十二年

47.《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六 昭十三年

48.《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七 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49.《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八 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50.《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九 昭公二十年

51.《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52.《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一 昭二十四年,尽二十五年

53.《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54.《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三 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55.《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四 定元年,尽四年

56.《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五 定五年,尽九年

57.《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六 定公十年,尽十五年

58.《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七 哀元年,尽五年

59.《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八 哀公六年,尽十一年

60.《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九 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61.《春秋左传正义》卷六十 哀十六年,尽二十七年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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