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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义》第一卷 上经一

时间:2019-07-24 08:22   点击:1523   标签:
       第一卷 上经
 
  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袠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中间颇为诸儒所乱。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尽合古文。吕氏又更定着为《经》二卷、《传》十卷,乃复孔氏之旧云。
 
  乾下,乾上。
 
  乾:元亨利贞。乾,渠焉反。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者,奇也,阳之数也。乾者,健也,阳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画卦之名也。下者,内卦也;上者,外卦也。经文乾字,六画卦之名也。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耦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耦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见阳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三画已具,八卦已成,则又三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于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画皆奇,上下皆乾,则阳之纯而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余卦放此。
 
  初九,潜龙勿用。潜,捷言反。初九者,卦下阳爻之名。凡画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为初。阳数九为老,七为少,老变而少不变,故谓阳爻为九。潜龙勿用,周公所系之辞,以断一爻之吉凶,所谓《爻辞》者也。潜,藏也。龙,阳物也。初阳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为潜龙。其占日勿用。凡遇乾而此爻变者,当观此象,而玩其占也。余爻放此。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见龙”之见,贤遍反。卦内“见龙”并同。二,谓自下而上,第二爻也。后放此。九二,刚健中正,出潜离隐,泽及于物,物所利见,故其象为见龙在田,其占为利见大人。九二虽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着,常人不足以当之,故值此爻之变者,但为利见此人而已。盖亦谓在下之大人也。此以爻与占者相为主宾,自为一例。若有见龙之德,则为利见九五在上之大人矣。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阳爻。三,阳位。重刚不中,居下之上,乃危地也。然性体刚健,有能乾乾惕厉之象,故其占如此。君子,指占者而言。言能忧惧如是,则虽处危地而无咎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跃,羊灼反。或者,疑而未定之辞。跃者,无所缘而绝于地,特未飞尔。渊者,上空下洞,深昧不测之所。龙之在是,若下于田,或跃而起,则向乎天矣。九阳四阴,居上之下,改革之际,进退未定之时也。故其象如此,其占能随时进退,则无咎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刚健中正以居尊位,如以圣人之德,居圣人之位。故其象如此,而占法与九二同,特所利见者在上之大人尔。若有其位,则为利见九二在下之大人也。
 
  上九,亢龙有悔。亢,苦浪反。上者,最上一爻之名。亢者,过于上而不能下之意也。阳极于上,动必有悔,故其象占如此。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用九,言凡筮得阳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盖诸卦百九十二阳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纯阳而居首,故于此发之,而圣人因系之辞,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占之。盖六阳皆变,刚而能柔,吉之道也,故为“群龙无首”之象,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盖即纯《坤》卦辞“牝马之贞,先迷后得,东北丧朋”之意。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彖,吐乱反。彖,即文王所系之辞。传者,孔子所以释经之辞也。后凡言传者,放此。此专以天道明乾义,又析“元亨利贞”为四德以发明之。而此一节,首释元义也。大哉,叹辞。元,大也,始也。乾元,天德之大始。故万物之生,皆资之以为始也。又为四德之首,而贯乎天德之始终,故曰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施,始豉反。卦内同。此释《乾》之“亨”也。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始,即元也。终,谓贞也。不终则无始,不贞则无以为元也。此言圣人大明乾道之终始,则见卦之六位各以时成,而乘此六阳以行天道,是乃圣人之元亨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变者,化之渐。化者,变之成。物所受为性,天所赋为命。太和,阴阳会合冲和之气也。各正者,得于有生之初。保合者,全于已生之后。此言乾道变化,无所不利,而万物各得其性命以自全,以释利贞之义也。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圣人在上,高出于物,犹乾道之变化也。万国各得其所而咸宁,犹万物之各正性命而保合、太和也。此言圣人之利贞也,盖尝统而论之。元者,物之始生,亨者,物之畅茂,利则向于实也,贞则实之成也。实之既成,则其根蒂脱落,可复种而生矣,此四德之所以回圈而无端也。然而四者之间,生气流行,初无间断,此元之所以包四德而统天也。其以圣人而言,则孔子之意,盖以此卦为圣人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也。虽其文义有非文王之旧者,然读者各以其意求之,则并行而不悖也。《坤》卦放此。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义,此独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则见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若重复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刚,则自强而不息矣。“潜龙勿用”,阳在下也。阳,谓九。下,谓潜。“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复,芳服反。本亦作“覆”。反复,重复践行之意。“或跃在渊”,进无咎也。可以进而不必进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造,徂早反。造,犹作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言阳刚不可为物先,故六阳皆变而吉。“天行”以下,先儒谓之《大象》。“潜龙”以下,先儒谓之《小象》。后放此。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长,丁丈反。下“长人”同。干,古旦反。此篇申《彖传》、《象传》之意,以尽《乾》、《坤》二卦之蕴,而余卦之说,因可以例推云。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于此,故于时为春,于人则为仁,而众善之长也。亨者,生物之通,物至于此,莫不嘉美,故于时为夏,于人则为礼,而众美之会也。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于时为秋,于人则为义,而得其分之和。贞者,生物之成。实理具备,随在各足,故于时为冬,于人则为智,而为众事之干。干,木之身而枝叶所依以立者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以仁为体,则无一物不在所爱之中,故足以长人。嘉其所会,则无不合礼。使物各得其所利,则义无不和。贞固者,知正之所在而固守之,所谓知而弗去者也,故足以为事之干。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非君子之至健,无以行此,故曰“乾:元、亨、利、贞”。此第一节,申《彖传》之意,与《春秋传》所载穆姜之言不异,疑古者已有此语。穆姜称之,而夫子亦有取焉,故下文别以“子曰”表孔子之辞。盖传者欲以明此章之为古语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乐,音洛。确,苦学反。龙德,圣人之德也,在下故隐。易,谓变其所守。大抵《乾》卦六爻,《文言》皆以圣人明之,有隐显而无浅深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行,下孟反。邪,似嗟反。正中,不潜而未跃之时也。常言亦信,常行亦谨,盛德之至也。闲邪存其诚,无斁亦保之意。言君德也者,释大人之为九二也。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几,音机。忠信,主于心者,无一念之不诚也。修辞见于事者,无一言之不实也。虽有忠信之心,然非修辞立诚,则无以居之。知至至之,进德之事,知终终之,居业之事,所以终日乾乾而夕犹惕若者,以此故也。可上可下,不骄不忧,所谓无咎也。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离,去声。内卦以德学言,外卦以时位言。进德修业,九三备矣。此则欲其及时而进也。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应,去声。作,起也。物,犹人也。睹,释利见之意也。本乎天者,谓动物,本乎地者,谓植物。物各从其类。圣人,人类之首也。故兴起于上,则人皆见之。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贤人在下位,谓九五以下。无辅,以上九过高志满,不来辅助之也。此第二节,申《象传》之意。“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舍,音扌舍。言未为时用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未遽有为,姑试其可。“飞龙在天”,上治也。治,平声。居上以治下。“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治,去声。言乾元用九,见与他卦不同。君道刚而能柔,天下无不治矣。此第三节,再申前意。“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虽不在上位,然天下已被其化。“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时,当然也。“或跃在渊”,乾道乃革。离下而上,变革之时。“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天德,即天位也。盖唯有是德,乃宜居是位,故以名之。“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乾元“用九”,乃见天则。刚而能柔,天之法也。此第四节,又申前意。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始则必亨,理势然也。“利贞”者,性情也。收敛归藏,乃见性情之实。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始者,元而亨也。利天下者,利也。不言所利者,贞也。或曰:《坤》利牝马,则言所利矣。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刚以体言,健兼用言中者,其行无过不及。正者,其立不偏。四者,乾之德也。纯者,不杂于阴柔。粹者,不杂于邪恶。盖刚健中正之至极而精者,又纯粹之至极也。或疑乾刚无柔,不得言中正者,不然也。天地之间,本一气之流行,而有动静尔。以其流行之统体而言,则但谓之乾而无所不包矣;以其动静分之,然后有阴阳刚柔之别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旁通,犹言曲尽。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言圣人时乘六龙以御天,则如天之云行雨施而天下平也。此第五节,复申首章之意。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行,并去声。“未见”之见,音现。成德,已成之德也。初九固成德,但其行未可见尔。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盖由四者以成大人之德。再言君德,以深明九二之为大人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重,平声。下同。重刚,谓阳爻阳位。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九四非重刚,重字疑衍。在人,谓三。或者,随时而未定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音扶。先、后,并去声。大人,即释爻辞所利见之大人也。有是德而当其位,乃可以当之。人与天地鬼神,本无二理,特蔽于有我之私,是以梏于形体而不能相通。大人无私,以道为体,曾何彼此先后之可言哉?先天不违,谓意之所为,默与道契。后天、奉天,谓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回纥谓郭子仪曰:“卜者言,此行当见一大人而还。”其占盖与此合。若子仪者,虽未及乎夫子之所论,然其至公无我,亦可谓当时之大人矣。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丧,去声。所以动而有悔也。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知其理势如是,而处之以道,则不至于有悔矣,固非计私以避害者也。再言其唯圣人乎,始若设问,而卒自应之也。此第六节,复申第二、第三、第四节之意。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牝,频忍反。丧,去声。一者,偶也,阴之数也。坤者,顺也,阴之性也。注中者,三画卦之名也;经中者,六画卦之名也。阴之成形,莫大于地。此卦三画皆偶,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则是阴之纯,顺之至,故其名与象皆不易也。牝马,顺而健行者,阳先阴后,阳主义,阴主利。西南,阴方,东北,阳方。安,顺之为也。贞,健之守也。遇此卦者,其占为大亨,而利以顺健为正。如有所往,则先迷后得而主于利。往西南则得朋,往东北则丧朋,大抵能安于正则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此以地道明坤之义,而首言元也。至,极也,比大义差缓。始者,气之始;生者,形之始。顺承天施,地之道也。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疆,居良反。下同。言亨也。德合无疆,谓配乾也。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言利贞也。马,乾之象,而以为地类者。牝,阴物,而马又行地之物也。行地无疆,则顺而健矣。柔顺利贞,坤之德也。“君子攸行”,人之所行如坤之德也。所行如是,则其占如下文所云也。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故坤之德,常减于乾之半也。东北虽丧朋,然反之西南,则终有庆矣。安贞之吉,应地无疆。安而且贞,地之德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势之顺,则见其高下相因之无穷,至顺极厚而无所不载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六,阴爻之名。阴数六老而八少,故谓阴爻为六也。霜,阴气所结,盛则水冻而为冰。此爻阴始生于下,其端甚微,而其势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则知坚冰之将至也。夫阴阳者,造化之本,不能相无,而消长有常,亦非人所能损益也。然阳主生,阴主杀,则其类有淑慝之分焉。故圣人作《易》,于其不能相无者,既以健顺仁义之属明之,而无所偏主。至其消长之际,淑慝之分,则未尝不致其扶阳抑阴之意焉。盖所以赞化育而参天地者,其旨深矣。不言其占者,谨微之意,已可见于象中矣。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凝,鱼陵反。驯,似遵反。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今当从之。驯,顺习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柔顺正固,坤之直也。赋形有定,坤之方也。德合无疆,坤之大也。六二柔顺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纯者。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学习而无不利。占者有其德,则其占如是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六阴三阳,内含章美,可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终含藏,故或时出而从上之事,则始虽无成,而后必有终。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则如此占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知,音智。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括,古活反。誉,音余,又音预。括囊,言结囊口而不出也。誉者,过实之名。谨密如是,则无咎而亦无誉矣。六四重阴不中,故其象占如此。盖或事当谨密,或时当隐遁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饰。六五,以阴居尊,中顺之德,充诸内而见于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大善之吉也。占者德必如是,则其占亦如是矣。《春秋传》:南蒯将叛,筮得此爻,以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疆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且夫《易》不可以占险,三者有阙,筮虽当,未也。”后蒯果败。此可以见占法矣。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文在中而见于外也。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阴盛之极,至与阳争,两败俱伤。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凶可知。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用六,利永贞。用六,言凡筮得阴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亦通例也。以此卦纯阴而居首,故发之。遇此卦而六爻俱变者,其占如此辞。盖阴柔而不能固守,变而为阳,则能永贞矣。故戒占者以利永贞,即《乾》之利贞也。自《坤》而变,故不足于元亨云。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初阴后阳,故曰大终。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刚、方,释牝马之贞也。方,谓生物有常。后得主而有常,《程传》曰:“‘主’下当有‘利’字。”含万物而化光。复明亨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复明顺承天之义。此以上,申《彖传》之意。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古字“顺”、“慎”通用,按此当作慎,言当辩之于微也。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此以学而言之也。正,谓本体。义,谓裁制。敬,则本体之守也。直内、方外,《程传》备矣。不孤,言大也。疑故习而后利,不疑则何假于习。传曰:“直,言其正也,方,言其义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义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义形而外方。义形于外,非在外也。敬义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无所用而不周,无所施而不利,孰为疑乎?”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黄中,言中德在内。释“黄”字之义也。正位居体,虽在尊位,而居下体。释“裳”字之义也。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美在其中,复释黄中。畅于四支,复释居体。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为,于伪反。离,力智反。夫,音扶。疑,谓钧敌而无小大之差也。坤虽无阳,然阳未尝无也。血,阴属,盖气阳而血阴也。玄黄,天地之正色,言阴阳皆伤也。此以上,申《象传》之意。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屯,张伦反。震坎,皆三画卦之名。震,一阳动于二阴之下,故其德为动,其象为雷。坎,一阳陷于二阴之间,故其德为陷、为险,其象为云、为雨、为水。屯,六画卦之名也,难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故其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险陷,故其名为屯。震动在下,坎险在上,是能动乎险中。能动虽可以亨,而在险,则宜守正,而未可遽进。故筮得之者,其占为大亨而利于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又,初九,阳居阴下,而为成卦之主,是能以贤下人,得民而可君之象。故筮立君者,遇之则吉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难,去声。六二《象》同。以二体释卦名义。始交,谓震。难生,谓坎。动乎险中,大亨贞。以二体之德释卦辞。动,震之为也。险,坎之地也。自此以下,释“元亨利贞”,乃用文王本意。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以二体之象释卦辞。雷,震象。雨,坎象。
 
  天造,犹言天运。草,杂乱。昧,晦冥也。阴阳交而雷雨作,杂乱晦冥,塞乎两间。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统治,而未可遽谓安宁之是也。不取初九爻义者,取义多端,姑举其一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经纶,治丝之事。经引之,纶理之也。屯难之世,君子有为之时也。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磐,步干反。磐桓,难进之貌。屯难之初,以阳在下,又居动体,而上应阴柔险陷之爻,故有磐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于居贞。又本成卦之主,以阳下阴,为民所归,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则利建以为侯也。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下,遐嫁反。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邅,张连反。乘,绳澄反,又音绳。班,分布不进之貌。字,许嫁也。《礼》曰:“女子许嫁,笄而字。”六二,阴柔中正,有应于上,而乘初刚,故为所难而邅回不进。然初非为寇也,乃求与己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许,至于十年,数穷理极,则妄求者去,正应者合,而可许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几,音机。舍,音扌舍。《象》同。阴柔居下,不中不正,上无正应,妄行取困,为逐鹿无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见几,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阴柔居屯,不能上进,故为乘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应于己,故其占为下求婚媾则吉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九五虽以阳刚中正居尊位,然当屯之时,陷于险中,虽有六二正应,而阴柔才弱,不足以济。初九得民于下,众皆归之。九五坎体,有膏润而不得施,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处小事,则守正犹可获吉,以处大事,则虽正而不免于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施,始豉反。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阴柔无应,处屯之终。进无所之,忧惧而已。故其象如此。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长,直良反。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告,音谷。三,息暂反。
 
  渎,音独。艮,亦三画卦之名。一阳止于二阴之上,故其德为止,其象为山。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险,蒙之地也,内险外止,蒙之意也。故其名为蒙。“亨”以下,占辞也。九二,内卦之主,以刚居中,能发人之蒙者,而与六五阴阳相应。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我,二也。童蒙,幼稚而蒙昧,谓“五也。筮者明,则人当求我而其亨在人。筮者暗,则我当求人而亨在我。人求我者,当视其可否而应之。我求人者,当致其精一而扣之。而明者之养蒙,与蒙者之自养,又皆利于以正也。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以卦象,卦德释卦名,有两义。“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以卦体释卦辞也。九二以可亨之道,发人之蒙,而又得其时之中,谓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当其可也。志应者,二刚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应也。以刚中者,以刚而中,故能告而有节也。渎,筮者二三,则问者固渎,而告者亦渎矣。蒙以养正,乃作圣之功,所以释“利贞”之义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行,下孟反。六三《象》同。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渐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说,吐活反。桎,音质。梏,古毒反。以阴居下,蒙之甚也。占者遇此,当发其蒙。然发之之道,当痛惩而暂舍之,以观其后。若遂往而不舍,则致羞吝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发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惩戒所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九二以阳刚为内卦之主,统治群阴,当发蒙之任者。然所治既广,物性不齐,不可一概取必。而爻之德刚而不过,为能有所包容之象。又,以阳受阴,为纳妇之象。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为子克家之象。故占者有其德而当其事,则如是而吉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指二五之应。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取,七具反。六三阴柔,不中不正,女之见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占者遇之,则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无所利矣。金夫,盖以金赂己而挑之,若鲁秋胡之为者。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顺,当作“慎”。盖“顺”、“慎”古字通用。《荀子》“顺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经意尤亲切,今当从之。
 
  六四,困蒙,吝。既远于阳,又无正应,为困于蒙之象。占者如是,可羞吝也。能求刚明之德而亲近之,则可免矣。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远,于万反。实,叶韵去声。
 
  六五,童蒙,吉。柔中居尊,下应九二,纯一未发,以听于人,故其象为童蒙,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以刚居上,治蒙过刚,故为击蒙之象。然取必太过,攻治太深,则必反为之害。惟扞其外,诱以全其真纯,则虽过于严密,乃为得宜。故戒占者如此。凡事皆然,不止为诲人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御寇以刚,上下皆得其道。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需,待也。以乾遇坎,乾健坎险,以刚遇险,而不遽进以陷于险,待之义也。孚,信之在中者也。其卦九五以坎体中实,阳刚中正而居尊位,为有孚得正之象。坎水在前,乾健临之,将涉水而不轻进之象。故占者为有所待,而能有信,则光亨矣。若又得正,则吉,而利涉大川。正固无所不利,而涉川尤贵于能待,则不欲速而犯难也。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此以卦德释卦名义。“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以卦体及两象释卦辞。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上,上声。乐,音洛。云上于天,无所复为,待其阴阳之和而自雨尔。事之当需者,亦不容更有所为,但饮食宴乐,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为,则非需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郊,旷远之地,未近于险之象也,而初九阳刚,又有能恒于其所之象,故戒占者能如是,则无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难,去声。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沙,则近于险矣。言语之伤,亦灾害之小者。渐进,近坎,故有此象。刚中能需,故得终吉。戒占者当如是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衍,以善反。衍,宽意。以宽居中,不急进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泥,将陷于险矣。寇,则害之大者。九三去险愈近,而过刚不中,故其象如此。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外,谓外卦。敬慎不败,发明占外之占。圣人示人之意切矣。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血者,杀伤之地。穴者,险陷之所。四交坎体,入乎险矣,故为需于血之象。然柔得其正,需而不进,故又为出自穴之象。占者如是,则虽在伤地,而终得出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酒食,宴乐之具,言安以待之。九五阳刚中正,需于尊位,故有此象。占者如是而贞固,则得吉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阴居险极,无复有需,有陷而入穴之象。下应九三。九三与下二阳需极并进,为不速客三人之象。柔不能御而能顺之,有敬之之象。占者当陷险中,然于非意之来,敬以待之,则得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当,都浪反。后凡言“当位”、“不当位”者,仿此。以阴居上,是为当位。言不当位,未详。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窒,张栗反。讼,争辩也。上乾下坎,乾刚坎险,上刚以制其下,下险以伺其上,又为内险而外健,又为己险而彼健,皆讼之道也。九二中实,上无应与,又为加忧。且于卦变自遁而来,为刚来居二,而当下卦之中,有有孚而见窒,能惧而得中之象。上九过刚,居讼之极,有终极其讼之象。九五刚健中正,以居尊位,有大人之象。以刚乘险,以实履陷,有不利涉大川之象。故戒占者必有争辩之事,而随其所处为吉凶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以卦德释卦名义。“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以卦变、卦体、卦象释卦辞。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天上水下,其行相违。作事谋始,讼端绝矣。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阴柔居下,不能终讼,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逋,补吴反。眚,生领反。九二阳刚,为险之主,本欲讼者也。然以刚居柔,得下之中,而上应九五,阳刚居尊,势不可敌,故其象占如此。邑人三百户,邑之小者。言自处卑约,以免灾患。占者如是,则无眚矣。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窜,七乱反。掇,都活反。掇,自取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食,犹食邑之食,言所享也。六三阴柔,非能讼者。故守旧居正,则虽危而终吉。然或出而从上之事,则亦必无成功。占者守常而不出,则善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从上吉,谓随人则吉;明自主事,则无成功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渝,以朱反。即,就也。命,正理也。渝,变也。九四刚而不中,故有讼象。以其居柔,故又为不克,而复就正理,渝变其心,安处于正之象。占者如是,则吉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听讼而得其平者也。占者遇之,讼而有理,必获伸矣。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中则听不偏,正则断合理。
 
  上九,或锡之般
 
  革带,终朝三褫之。褫,敕纸反。般革带,命服之饰。褫,夺也。以刚居讼极,终讼而能胜之,故有锡命受服之象。然以讼得之,岂能安久,故又有终朝三褫之象。其占为终讼无理,而或取胜,然其所得,终必失之。圣人为戒之意深矣。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师,兵众也。下坎上坤,坎险坤顺,坎水坤地。古者寓兵于农,伏至险于大顺,藏不测于至静之中。又卦唯九二阳居下卦之中,为将之象,上下五阴顺而从之,为众之象。九二以刚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为人君命将出师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师。丈人,长老之称。用师之道,利于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无咎。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王,往况反。此以卦体释师、贞之义。以,谓能左右之也。一阳在下之中,而五阴皆为所以也。能以众正,则王者之师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又以卦体、卦德释“丈人吉,无咎”之义。刚中,谓九二。应,谓六五应之。行险,谓行危道。顺,谓顺人心。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毒,害也。师旅之兴,不无害于天下,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悦而从之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畜,许六反。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养民,则可以得众矣。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律,法也。否臧,谓不善也。晁氏曰,“否”字,先儒多作“不”,是也。在卦之初,为师之始。出师之道,当谨其始,以律则吉,不臧则凶。戒占者当谨始而守法也。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九二在下,为众阴所归,而有刚中之德。上应于五,而为所宠任,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舆尸,谓师徒挠败,舆尸而归也。以阴居阳,才弱志刚,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左次,谓退舍也。阴柔不中,而居阴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师以退,贤于六三远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长,之丈反。六五用师之主,柔顺而中,不为兵端者也。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故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执而无咎也。言,语辞也。长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专于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参之,则是使之舆尸而归,故虽贞而亦不免于凶也。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当,去声。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师之终,顺之极,论功行赏之时也。坤为土,故有开国承家之象。然小人则虽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士,但优以金帛可也。戒行赏之人,于小人则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圣人之戒深矣。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甯方来,后夫凶。比,毗意反。比,亲辅也。九五以阳刚居上之中,而得其正,上下五阴,比而从之,以一人而抚万邦,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故筮者得之,则当为人所亲辅。然必再筮以自审,有元善长永正固之德,然后可以当众之归而无咎。其未比而有所不安者,亦将皆来归之。若又迟而后至,则此交已固,彼来已晚,而得凶矣。若欲比人,则亦以是而反观之耳。
 
  《彖》曰:“比”,吉也。此三字疑衍文。“比”,辅也,下顺从也。此以卦体释卦名义。“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甯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亦以卦体释卦辞。刚中,谓五。上下,谓五阴。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地上有水,水比于地,不容有间。建国亲侯,亦先王所以比于天下而无间者也。《彖》意,人来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缶,俯九反。他,汤何反。比之初,贵乎有信,则可以无咎矣。若其充实,则又有他吉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柔顺中正,上应九五。自内比外,而得其贞,吉之道也。占者如是,则正而吉矣。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得正,则不自失矣。
 
  六三,比之匪人。阴柔不中正,承、乘、应皆阴,所比皆非其人之象。其占大凶,不言可知。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以柔居柔,外比九五,为得其正,吉之道也。占者如是,则正而吉矣。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一阳居尊,刚健中正,卦之群阴皆来比己,显其比而无私,如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网,来者不拒,去者不追。故为用三驱失前禽,而邑人不诫之象。盖虽私属,亦喻上意,不相警备以求必得也。凡此皆吉之道,占者如是,则吉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舍,音扌舍。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阴柔居上,无以比下,凶之道也,故为无首之象,而其占则凶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以上下之象言之,则为无首,以终始之象言之,则为无终,无首则无终矣。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畜,敕六反。《大畜》卦同。巽,亦三画卦之名。一阴伏于二阳之下,故其德为巽、为入,其象为风、为木。小,阴也。畜,止之之义也。上巽下乾,以阴畜阳,又卦唯六四一阴,上下五阳皆为所畜,故为小畜。又以阴畜阳,能系而不能固,亦为所畜者小之象。内健外巽,二五皆阳,各居一卦之中而用事,有刚而能中,其志得行之象,故其占当得亨通。然畜未极而施未行,故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盖密云,阴物;西郊,阴方。我者,文王自我也。文王演《易》于羑里,视岐周为西方,正小畜之时也。筮者得之,则占亦如其象云。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以卦体释卦名义。柔得位,指六居四。上下,谓五阳。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亭。以卦德、卦体而言,阳犹可亨也。“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施,始豉反。尚往,言畜之未极,其气犹上进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风有气而无质,能畜而不能久,故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积而远施也。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复,芳六反。二爻同。下卦乾体,本皆在上之物,志欲上进,而为阴所畜。然初九体乾,居下得正,前远于阴,虽与四为正应,而能自守以正,不为所畜,故有进复自道之象。占者如是,则无咎而吉也。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三阳志同,而九二渐近于阴,以其刚中,故能与初九牵连而复,亦吉道也。占者如是,则吉矣。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亦者,承上爻义。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说,吐活反。九三,亦欲上进,然刚而不中,迫近于阴,而又非正应,但以阴阳相说而为所系畜,不能自进,故有舆说辐之象。然以志刚,故又不能平而与之争,故又为夫妻反目之象。戒占者如是,则不得进而有所争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程子曰:“‘说辐’、‘反目’,三自为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去,上声。以一阴畜众阳,本有伤害忧惧。以其柔顺得正,虚中巽体,二阳助之,是有孚而血去惕出之象也。无咎宜矣。故戒占者亦有其德,则无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挛,力专反。巽体三爻,同力畜乾,邻之象也。而九五居中处尊,势能有为,以兼乎上下,故为有孚挛固,用富厚之力而以其邻之象。以,犹《春秋》“以某师”之“以”,言能左右之也。占者有孚,则能如是也。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几,音机。《归妹》卦同。畜极而成,阴阳和矣,故为既雨既处之象。盖尊尚阴德,至于积满而然也。阴加于阳,故虽正亦厉。然阴既盛而抗阳,则君子亦不可以有行矣。其占如此,为戒深矣。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兑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咥,直结反。兑,亦三画卦之名。一阴见于二阳之上,故其德为说,其象为泽。履,有所蹑而进之义也。以兑遇乾,和说以蹑刚强之后,有履虎尾而不见伤之象,故其卦为履,而占如是也。人能如是,则处危而不伤矣。
 
  《彖》曰:履,柔履刚也。以二体释卦名义。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说,音悦。以卦德释《彖辞》。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又以卦体明之,指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程传》备矣。《传》曰:“天在上,泽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当如是,故取其象而为履。君子观履之象,以辩别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时,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称其德,终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称德,则君举而进之。士修其学,学至而君求之。皆非有预于己也。农工商贾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荣;农工商贾,日志于富侈;亿兆之心,交骛于利,天下纷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乱,难矣。此由上下无定志也。君子观履之象,而分辩上下,使各当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
 
  初九,素履,往无咎。以阳在下,居履之初,未为物迁,率其素履者也。占者如是,则往而无咎也。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刚中在下,无应于上,故为履道平坦,幽独守贞之象。幽人履道而遇其占,则贞而吉矣。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跛,波我反。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刚,以此履乾,必见伤害,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凶。又为刚武之人,得志而肆暴之象,如秦政、项籍,岂能久也。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九四,履虎尾,朔心朔心,终吉。朔心,山革反,音色。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刚。然以刚居柔,故能戒惧而得终吉。
 
  《象》曰:“朔心朔心,终吉”,志行也。
 
  九五,夬履,贞厉。夬,古快反。九五以刚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兑说应之,凡事必行,无所疑碍。故其象为夬决其履,虽使得正,亦危道也。故其占为虽正而危,为戒深矣。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伤于所恃。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视履之终,以考其祥,周旋无亏,则得元吉。占者祸福,视其所履而未定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若得元吉,则大有福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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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精批八字合婚流年2024姻缘分析

不知命的人,总是身不由已,升势起运的方法就在你的八字命盘里。

婚前担心婚运不佳,婚后一直家运不旺,八字婚书,既能合婚,亦可调运。

2024甲辰龙年,九火运来临,精准详批运势机遇,助你收获爱情、事业高升、财富暴涨:

你的正缘是谁?何时出现?没有人知道。唯有八字会提示你上等婚缘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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