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劫财格,沈孝瞻先生是视同力量相等,用法等同。然而我在《论阳刃格》已经论述,各家对劫财格的看法,以及我本人之意,个人不认可建禄格的力量等同劫财格的力量,支持劫财格同阳刃格用法相似,而有稍许不同。
不同之处见《渊海子平》,此不摘录。
现摘录《三命通会》阳刃劫财之观点“如月带阳刃,时上微带官时,力不能制,亦凶。大率最坏造化,既是好命,却带刃劫制按如法须还他发福后遇岁运并临或在刑合之位,依书有祸,刃格福自福,祸自祸,两不相掩也。又曰:五阴干见五阳干为败财,虽不克妻,亦主财帛消耗,阴私口舌或小人相侵,岁时见官煞,或坐或透皆吉,身弱逢之败财受刑亦吉,身弱行官煞财运亦妨,若柱中元无官杀,岁运在逢败地,因财竞争,兄弟分居,遇此大吉,余同刃断。此格作事敢为,无仁义,若身太强,见此便不为贵,僧道命也。又曰:男命见败劫,又见伤官,必克妻子,女命克夫。赋云:败财者比肩之曜,劫夺之神,财多身弱,遇之为奇,财弱身旺,见之为祸,有财遇劫,运入财乡,自可成家,无财遇劫,纵非财年,亦须见破,元劫又遇劫运,守穷途而翻惶,身旺又加印助,必荣华而发福。又曰:阳见阳,阴见阴,为比;阳见阴,阴见阳,为劫,为败,二者祸患如一。如人命比肩重犯,马劣人微,谓之破财煞,若日主健旺,比肩坐弱,必然我旺,兄弟衰,我得祖居,兄弟翼处比肩坐旺,我坐衰之地,却喜比助,弟兄荣华,己必艰辛,妻财衰薄,太岁重逢官,亦失脱原有。羊刃见比肩灾重,原无比肩,大运逢之,亦主破财伤妻。又云:比肩一煞入格,有根有财神印绶见之为祸,无根有伤官七杀见之为福”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配属为“正官”,则需要财印,用法几乎等同第一主格为正官格,而日主强。详细论法可借鉴正官格,取运也可借鉴正官格取运章。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财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配属为财,则需食神、伤官。几乎等同阳刃用财论,只是根不用太深。重点在于必须带食神或伤官,无食伤即是配属很好,也不能论大富,小富阶层而已。另外这个食伤绝对不能入墓,否则无用。关于入墓前文已经多有提及,不在复述。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台,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用七杀,必须有食伤制服。
至用煞而又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用七杀,而又有财,合杀存财为贵格。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可以用食伤泄秀。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这也;如辛亥、庚写、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官杀混杂,必须合官留杀,或制杀留官。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重官,必要制服。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更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孤官不贵。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用财必带食伤。否则干透一位财,地支多根,也可以论富,但是难论大富。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就是忽悠注:建禄格,有三个配属方案,1、官杀;2、财;3食伤。
1、建禄格为第一主格,配属正官,则等同身强之正官格配属。
2、建禄格为第一主格,配属七杀,则等同身强制七杀格配属。
3、建禄格为第一主格,配属财神,则必须有食伤通关。但食伤不可入墓。
4、建禄格为第一主格,配属财神,无食伤,则财神必要多根,且天干只能透一位,不能阴阳混,也不能多透。
5、建禄格为第一主格,配属食伤,等同身强之食伤格配属。
《子平真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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