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配之。
其印绶用官者,官露印重,财运反吉,伤食之方,亦为最利。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为正官,财运吉,食神、伤官吉。
若用官而带伤食,运喜官旺印绶之乡,伤食为害,逢煞不忌矣。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为正官,兼带食伤,官旺、印绶大运吉。食伤凶,七杀大运平常。
印绶而用伤食,财运反吉,伤食亦利,若行官运,反见其灾,煞运则反能为福矣。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为食伤,前文已经提到,必须身强、印旺。大运喜财,食神、伤官吉,官运灾,七杀吉。
印用七煞,运喜伤食,身旺之方,亦为美地,一见财乡,其凶立至。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七杀,前文提到,必须日主、印绶有一方为弱,如此最喜食伤,身旺吉。最忌财运。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运喜身旺印绶之方,伤食亦美,逢官遇财,皆不吉也。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七杀,兼带食伤,大运最喜印绶、食神、伤官,最忌正官、财神的大运。
印绶遇财,运喜劫地,官印亦亨,财乡则忌。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为财,最喜劫财,官印大运论吉,财运凶。
印格而官煞竞透,运喜食神伤官,印旺身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财运,立见其灾矣。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为官杀混杂,大运最喜食神、伤官、印绶、身旺之运。正官、七杀、正财、偏财皆为大凶之运。
印用食伤,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
就是忽悠注:印绶为第一主格,配属食神、伤官,如果印绶轻,财神大运,不吉。
《子平真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