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130章、占地形势章
世旺遇长生,来龙甚远;世衰逢应克,对案山欺。两间旺而明堂宽,龙虎衰而左右陷。左山旺,头角峥嵘;右山衰,爪牙埋伏。朱雀遇刑冲,前山杂乱;玄武遇破散,后脉空虚。龙虎世爻合局,虎踞龙蟠;水土世应相合,山环水绕。水口不固,上爻一定逢空;道路参差,螣蛇必然破散。
世爻当令,又长生帝旺于日辰,来龙远大;倘若应爻冲克世爻者,必因对山高耸,或因临葬错对向山,如应爻受克者无碍,改向可也。世应中间两间爻以为明堂,旺相者,明堂宽大;休囚者,明堂斜陷。近世之爻为案山,亦不宜克世。
龙为左山、虎为右山,两山旺者,有环抱之势,俱衰者,不能环抱。大抵青龙宜旺宜扶,头角轩昂;虎山宜克宜衰,爪牙埋伏。
朱雀遇刑冲克散,及破墓绝空者,前山杂乱;玄武逢刑冲克散,及破墓绝空者,后脉空虚;若得世应、龙虎、子孙共成三合者,乃虎踞龙蟠之大地也。第六爻为上爻,若逢空破,水口不固;逢绝者,水涸泉枯。
看河道之水者,非论水口,须看卦中之水爻:休囚被克,涨退不常;逢生化生,源远流长;再遇青龙,源长而秀。螣蛇为路,如逢冲散,小路必多;旺相者,定有官道。勾陈为田坡,旺相则有,衰破则无。
如:丑月 庚申日 (旬空:子丑),占地形势,得“泽山咸”
兑宫:泽山咸
螣蛇 父母丁未土 ━ ━ 应
勾陈 兄弟丁酉金 ━━━
朱雀 子孙丁亥水 ━━━
青龙 兄弟丙申金 ━━━ 世
玄武 妻财丁卯木 官鬼丙午火 ━ ━
白虎 父母丙辰土 ━ ━
青龙持世,日辰临世,来龙由左而至,旺相有气,左右皆无伤克,龙虎环抱,向山未土虽临月破,朱雀亥水为前山,申日生之,必有朝水,或是带水,水有其源;螣蛇为路,上爻为水口,俱临月破,道路参差,水口散乱;两间爻旺相,明堂宽大。彼曰:“果一一无错,此地吉否?”余曰:此乃占地穴之形势耳,非关吉凶祸福也。
余笑前贤,以一卦而断父子兄弟、妻财官禄,余岂效颦耶?若问功名,再占一卦,祷于神曰:安葬此地,我名成否?以官禄章中断之。发财否?以求财章内断之。子孙旺否?伤克父母兄弟妻妾否?皆在身命章中,父母兄弟章内断之。
若以占形势之卦,兼断六亲及名利者,即如此卦。兄弟持世,乃贫乏破耗克妻之神,况卯木财爻伏于午火之下,泄气之木又被金伤,若兼断之,乃丧妻死妾、克奴害婢、贫乏艰难无衣而乏食者矣,请试思之,夫既得如此佳地,若使家徒壁立,抱衾孤眠,也可谓之吉地乎?故余得分占之法,实则可以醒世,作千古不易之法也。
或问:前云父不宜旺、不宜父动化父,何也?余曰:占地,以世爻、子孙爻为主,父动克子,如何不忌?
又问:前云化克化鬼,兄弟妻子休逢,何也?余曰:凡占地者,世与子孙爻旺,即可以用之,至于父母、兄弟、妻子、名利,须宜另占一卦,不可兼断;倘若所得之地凶者,不俟另占,即此占地之卦内必先现出:六亲化鬼、鬼化六亲,便是刑伤之地耳,只看六亲动而化克化鬼,不必看旺衰空破刑冲。神兆机于动,动而化凶,显告我也,我可弃之不看又另占耶?
[乾按] 本章论看地形势,断法明切,若再通堪舆之学,合而论之,更为明切。此行势卦只看形势吉凶,不可兼断其他。然吉者益,凶者损必为大势。再有地吉凶而论其他,分占可也。野鹤老自诩“分占之法,千古不易”,实不为过。
世爻当令,又长生帝旺于日辰,来龙远大;倘若应爻冲克世爻者,必因对山高耸,或因临葬错对向山,如应爻受克者无碍,改向可也。世应中间两间爻以为明堂,旺相者,明堂宽大;休囚者,明堂斜陷。近世之爻为案山,亦不宜克世。
龙为左山、虎为右山,两山旺者,有环抱之势,俱衰者,不能环抱。大抵青龙宜旺宜扶,头角轩昂;虎山宜克宜衰,爪牙埋伏。
朱雀遇刑冲克散,及破墓绝空者,前山杂乱;玄武逢刑冲克散,及破墓绝空者,后脉空虚;若得世应、龙虎、子孙共成三合者,乃虎踞龙蟠之大地也。第六爻为上爻,若逢空破,水口不固;逢绝者,水涸泉枯。
看河道之水者,非论水口,须看卦中之水爻:休囚被克,涨退不常;逢生化生,源远流长;再遇青龙,源长而秀。螣蛇为路,如逢冲散,小路必多;旺相者,定有官道。勾陈为田坡,旺相则有,衰破则无。
如:丑月 庚申日 (旬空:子丑),占地形势,得“泽山咸”
兑宫:泽山咸
螣蛇 父母丁未土 ━ ━ 应
勾陈 兄弟丁酉金 ━━━
朱雀 子孙丁亥水 ━━━
青龙 兄弟丙申金 ━━━ 世
玄武 妻财丁卯木 官鬼丙午火 ━ ━
白虎 父母丙辰土 ━ ━
青龙持世,日辰临世,来龙由左而至,旺相有气,左右皆无伤克,龙虎环抱,向山未土虽临月破,朱雀亥水为前山,申日生之,必有朝水,或是带水,水有其源;螣蛇为路,上爻为水口,俱临月破,道路参差,水口散乱;两间爻旺相,明堂宽大。彼曰:“果一一无错,此地吉否?”余曰:此乃占地穴之形势耳,非关吉凶祸福也。
余笑前贤,以一卦而断父子兄弟、妻财官禄,余岂效颦耶?若问功名,再占一卦,祷于神曰:安葬此地,我名成否?以官禄章中断之。发财否?以求财章内断之。子孙旺否?伤克父母兄弟妻妾否?皆在身命章中,父母兄弟章内断之。
若以占形势之卦,兼断六亲及名利者,即如此卦。兄弟持世,乃贫乏破耗克妻之神,况卯木财爻伏于午火之下,泄气之木又被金伤,若兼断之,乃丧妻死妾、克奴害婢、贫乏艰难无衣而乏食者矣,请试思之,夫既得如此佳地,若使家徒壁立,抱衾孤眠,也可谓之吉地乎?故余得分占之法,实则可以醒世,作千古不易之法也。
或问:前云父不宜旺、不宜父动化父,何也?余曰:占地,以世爻、子孙爻为主,父动克子,如何不忌?
又问:前云化克化鬼,兄弟妻子休逢,何也?余曰:凡占地者,世与子孙爻旺,即可以用之,至于父母、兄弟、妻子、名利,须宜另占一卦,不可兼断;倘若所得之地凶者,不俟另占,即此占地之卦内必先现出:六亲化鬼、鬼化六亲,便是刑伤之地耳,只看六亲动而化克化鬼,不必看旺衰空破刑冲。神兆机于动,动而化凶,显告我也,我可弃之不看又另占耶?
[乾按] 本章论看地形势,断法明切,若再通堪舆之学,合而论之,更为明切。此行势卦只看形势吉凶,不可兼断其他。然吉者益,凶者损必为大势。再有地吉凶而论其他,分占可也。野鹤老自诩“分占之法,千古不易”,实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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