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格的四种心理形态
这种有意思但不易解释的现象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为了解释这种现象,容格将人划分成四种心理形态。根据他的理论,意识本身具有四中主要的感知模式,即心理形态。正由于不同模式的存在,个体具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并坚持自我的观点。这四种感知模式分别是:思考型、感觉型、情感型和直觉型。这四种模式又可以划分为相反的两类:思考型与感觉
型更倾向于理性(这也意味着这类人从客观的角度来评估、鉴别事物),而情感型和直觉型更倾向于感性,因为他们不做客观地评估判断,而是简单地记录。当然,在每个个体当中四种心理形态所占的比重并不相同,一种心理形态占上风,则其余三种将处于弱势。对于一个人来说,想要同时拥有完备的四种形态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在书中,容格这样写到:
“我们应该知道一个人不可能得到想要的一切,在发展某一方面的特质时必然要以其他方面的损失作为代价,面面俱到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
心理形态与占星学的关联
在占星学中,黄道十二星座被划分为风、水、土、火四大要素,莉斯-格林认为这四要素正是占星学的理论基础,凭此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人的突出特质。例如一个人的星盘中火象处于上风,那么占星家认为其属于火象型的人,那么他/她的感知模式将是冲动而热烈的,而这与容格理论中的直觉型是等价的。换句话说,这四要素是与四种心理形态相对应的。
下一篇:心理星座学中的集体潜意识与原型
上一篇:心理星座学中四种心理形态之思考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