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第十七计 抛砖引玉
类以诱之,击蒙也。
①类以诱之:出示某种类似的东西并去诱惑他。
②击蒙也:语出《易经·蒙》如。参前“借尸还魂”计注释④。击,撞击,打击。句意为:诱惑敌人,便可打击这种受我诱惑的愚蒙之人了。
古人按语说:诱敌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间,而在类同,以固其惑。以旌旗金鼓诱敌者,疑似也;以老弱粮草诱敌者,则类同也。如:楚伐绞,军其南门,屈嘏曰:“纹小而轻,轻则寡谋,请勿捍(保护)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利。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徙于山中。楚人坐守其北门,而伏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又如孙膑减灶而诱杀庞涓(《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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