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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时间:2018-07-28 11:09   点击:544   标签:
《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焚之者何?樵之也。樵,薪也。以樵烧之故,因谓之樵之。樵之,齐人语。○樵,似遥反,薪也。

《春秋公羊传注疏》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疏]“焚之者何”。
 
○解云:咸丘是邑,而反焚之,故执不知问。
 
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据战伐不道所用兵。○攻,音贡,又如字,下同。
 
[疏]“樵之者何”。
 
○解云:虽言焚言樵,仍非攻邑之义,故执不知问。
 
疾始以火攻也。征伐之道,不过用兵,服则可以退,不服则可以进。火之盛炎,水之盛冲,虽欲服罪,不可复禁,故疾其暴而不仁也。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复,扶又反。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据郱、鄑、郚系纪。○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据郱鄑郚系纪”。
 
○解云:庄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是。
 
国之也。欲使如国,故无所系。加之者,辟实国也。曷为国之?据郱、鄑、郚不国。君存焉尔。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明臣子当赴其难,与在国等也。日者,重录以火攻也。○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是也,故决之。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皆何以名?据滕,薛不名也。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
 
○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是也。
 
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据以贱也。
 
[疏]“失地之君也”。
 
○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
 
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穀、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今失爵亡土来朝,讬寄也,义不可卑,故明当待之如初,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者,施於所奔国也。独妻得配夫,讬衣食於公家,子孙当受田而耕,故云尔。下去二时者,桓公以火攻人君,故贬,明大恶。不月者,失地君朝恶人,轻也。名者,见不世也。○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
 
○解云:知如此者,正以《郊特牲》云“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彼注云“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是其义;又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注云“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
 
○注“不月”至“轻也”。
 
○解云:朝例时,春秋常典,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是也。而此责其月者,以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彼书月见其奔重,宜厚遇之,此不月者,朝恶人轻故也。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正以朝轻于奔故也。然则此注因桓恶人,故言此。若其不然,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
 
○注“名者,见不世也”。
 
○解云:郜子、盛伯皆不名者,兄弟故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荐尚韭卵。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烝,之承反,冬祭也。祠,嗣丝反。卵,力管反。犹食,音饲,下同。别,彼列反。夏曰礿,荐尚麦苗。麦始熟可礿,故曰礿。○礿,音予若反,本又作“禴”,同。
 
[疏]“烝者何”。
 
○解云:欲言宗庙之祭,而文无所系;欲言祭天,天无烝名,故执不知问。
 
○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至“曰礿”。
 
○解云:《王制》云:“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肫,稻以雁。”
 
秋曰尝,荐尚黍肫。尝者,先辞也。秋穀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曰烝。荐尚稻雁。烝,众也,气盛貌。冬万物毕成,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无牲而祭谓之荐。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祭於室,求之於幽;祭於堂,求之於明;祭於祊,求之於远:皆孝子博求之意也。大夫求诸明,士求诸幽,尊卑之差也。殷人先求诸明,周人先求诸幽,质文之义也。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祊,必庚反。少,诗照反。索,所百反。
 
[疏]注“无牲”至“之荐”。
 
○解云:谓无牛羊豕之牲也。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用牲有尸,皆荐于奥。何以荐用牲?彼谓正祭之时,先荐于奥,仍自无牲;其正祭五祀,乃用牲有尸耳。
 
○注“天子”至“差也”。
 
○解云:皆时王之礼,中霤礼亦然。
 
○注“殷人”至“义也”。
 
○解云:即《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是也。
 
○注“礼天”至“大牢”。
 
○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注“天子”至“索牛”。
 
○解云:皆指祭宗庙之牲也,仍不妨《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数也。属十二月巳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取冬祭所荐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亟,去冀反,数也,注及下同。数,所角反。属十,音烛,下同。今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属十”至“烝也”。解云:烝者,冬祭之名。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但得常不书,今正月复作烝,故言亟。
 
○注“不异”至“之物”。
 
○解云:烝者,冬时祭名。前已作讫,今宜易名,而犹言烝,故说之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黩,渫黩也。○黩,徒木反。渫,息列反。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故将祭,宫室既脩,墙屋既缮,百物既备,序其礼乐,具其百官,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济济乎致其敬也,愉愉乎尽其忠也,勿勿乎其欲飨之也。文王之祭,事死如事生,孝子之至也。○养,馀亮反。散齐,素旦反;下侧皆反。相君,息亮反,下同。洞洞,大董反。胜,音升。济济;子礼反,又似兮反。愉愉,羊朱反。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至“敬享”。
 
○解云:《祭义》文也。彼郑注云“享,犹祭也”。
 
○注“故将祭”至“百官”。
 
○解云:皆出《祭义》,何氏差约言之也。
 
○注“散齐七日”。
 
○解云:即《祭统》云“故散齐七日以定之”,注云“定者,定其志意也”。定其志意者,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
 
○注“致齐三日”。
 
○解云:即《祭统》云“致齐三日以齐之”,是致齐者,即郑氏云“致之言至,致谓深也、审也”之属是也。
 
○注“夫妇”至“奠酒”。
 
○解云:案今《祭义》酒作“盎”字。郑注云“奠盎,设盎齐之樽”,盖所见异,或何休以义引之,不取正文。
 
○注“君亲”至“如事生”。
 
○解云:皆出《祭义》,唯孝子之至一句,注者之言也。注礼本下为士制者,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疏则怠,怠则忘。怠,解。○疏,音疏,下注同。解,古卖反。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礼本下为士制。兹,此也。四者,四时祭也。疏数之节,靡所折中,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感四时物而思亲也。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也。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士有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故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折中,之设反;下丁仲反。御寒,鱼吕反,又如字。不与,音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
 
○解云: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
 
[疏]注“天子”至“仲也”。
 
○解云:上大夫称伯仲者,即祭伯、南季之属是也。次大夫不称伯仲者,即此是也。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即宰渠伯纠是也。
 
夏,五月,丁丑,烝。○何以书?讥亟也。与上祀同为亟也。
 
[疏]注“与上”至“亟也”。
 
○解云: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秋,伐邾娄。
 
冬,十月,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未当雨雪,此阴气大盛,兵象也。是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氵不血尢深。○雨雪,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
 
○解云:郎师,即下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其龙门之战者,即下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故此注云“氵不血尢深”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祭公,侧介反,后“祭仲”、“祭叔”放此。应,应对之应。
 
[疏]“祭公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而逆王后;欲言大夫,而经文言公,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采也”。
 
○解云:《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下应十二子。”宋氏云:“十二次,上为星,下为山川也。”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非直上纪星数,亦下应十二辰,故曰下应十二子也。
 
○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云:即祭公、周公是也。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属是也。次大夫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属是也。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是也。上士名氏通,石尚是也。次士以官录,即宰咺是。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其刘子、单子之属,不称字而称子者,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故设文,非王臣之常称。若然,祭公、周公官爵適等,而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加“宰”者,彼传云“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故加宰”,仍非常称也。
 
何以不称使?据宰周公称使。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
 
○解云:即僖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是也。而称宰者,义与九年同。婚礼不称主人。时王者有母也。遂者何?生事也。生,犹造也。专事之辞。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据待君命,然后卒大夫也。
 
[疏]注“据待”至“夫也”。
 
○解云: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云“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於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者是也。
 
成使乎我也。以上来无事,知遂成使于我。○成使,所吏反,注及下“成使”同。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婚礼成於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媒,亡杯反。请期,音情,又七并反。迎,鱼敬反。妃匹,音配,绝句。
 
[疏]注“不言”至“外文”。
 
○解云:外相如者,例所不录,言如纪即外相如,故曰辟有外文也。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疏]“女在其国称女”者。
 
○解云:即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上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是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於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明子尊不加於父母。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以季姜言归。
 
[疏]“京师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之居,而文不言王;欲言凡国,而为王后所归,故执不知问。
 
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地方千里,周城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莫不备具,所以必自有地者,治自近始,故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即《春秋》所谓内治其国也。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治自,直吏反。
 
[疏]“京者”至“言之”。
 
○解云:京师之名,理须训解,故分而问之。
 
○注“地方千里”。
 
○解云:即《诗》云“邦圻千里”是也。
 
○注“周城千雉”。
 
○解云:在定十二年。
 
○注“即春”至“之礼”。
 
○解云:《春秋》据鲁为王,故内鲁,若周公制礼,内京师然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据臣子一例当言聘。○射,音亦。
 
[疏]“诸侯来曰朝”。
 
○解云:隐十一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执而难之。
 
○注“据臣”至“言聘”。
 
○解云:僖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序经意依违之也。小国无大夫,所以书者,重恶世子之不孝甚。○齐与,音馀,绝句,下同。恶,或乌路反。
 
[疏]注“在齐”至“光也”。
 
○解云:即襄九年“冬,公会晋侯”已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已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云云“伐郑”是也。
 
○注“时曹”至“之心”。
 
○解云:正以十年春卒,今又世子代其朝,故知其疾也。
 
○注“传见”至“详录”。
 
○解云:即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
 
○注“故序”至“孝甚”。
 
○解云:世子代朝,明亦合讥;世子序诸侯之上,明亦合讥,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正以其卒葬详录,故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始卒,当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者,曹伯年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尢深。
 
[疏]注“小国”至“尤深”。
 
○解云: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其书之也,卒月葬时,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者是也。今卒日葬月者,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者何?期辞也。其言弗遇何?公不见要也。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言弗遇者,起公要之也。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要见者,顺经讳文。○见要,一遥反,注同。
 
[疏]“会者何”。
 
○解云:经既书会,作聚集之名;寻言弗遇,是未见之称,故执不知问。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郎者何?吾近邑也。以言来也。
 
[疏]“郎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战於其内;欲言非邑,经有城郎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来也”。
 
○解云: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据齐师、宋师次于郎不言来,公败宋师不言战,龙门之战不举地也。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
 
○解云:在庄十年。
 
○注“公败”至“不言战”。
 
○解云: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凡有三经,宜隐十年以当之。
 
○注“龙门”至“地也”。解云:即下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依《春秋说》云是龙门之战,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
 
○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言兵围都城相似,故言近乎围也。考诸古本,围皆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十三年师败绩。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
 
○解云: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讬正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月者,桓公行恶,诸侯所当诛,上三国来战于郎。今复使微者盟,故为鲁惧,危录之。○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
 
○解云:正以微者盟例合时,今而书月,故须解之。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所以书葬者,段当国,本当从讨贼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

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皆去其葬,即成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今段有罪,故庄公书葬也。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不言大夫者,欲见持国重。○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云:欲言无罪,听胁立篡;欲言有罪,褒而称字,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据身执君出,不能防难。○防难,乃旦反,下同。以为知权也。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虽不能防其难,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也。不引度量者,取其平实以无私。○称,尺证反。别,彼列反。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也。○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为赂”、“为突归”、“为承”同。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祭仲死,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经不书忽奔,见微弱甚。是时宋强而郑弱,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非能为突,将以为赂动,守死不听,令自入,见国无拒难者,必乘便将灭郑,故深虑其大者也。○令自,力呈反,下同。便,婢面反。
 
[疏]注“祭仲死”至“者也”。
 
○解云:下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传云“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未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者是。注“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者。在桓二年。
 
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宋当从突求赂,郑守正不与,则突外乖於宋,内不行於臣下,辽假缓之。
 
[疏]“君可以生易死”。
 
○解云:谓易去死也。○“国可以存易亡”。
 
○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
 
○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而忽可故反”。
 
○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是不可得则病”。
 
○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
 
○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
 
○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
 
○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
 
○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
 
○注“宋不”至“执也”。
 
○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
 
○注“祭仲”至“留耳”。
 
○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
 
○注“执例时”者。
 
○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
 
○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
 
○解云:言与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
 
○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
 
○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
 
○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
 
○注“名者”至“义也”。
 
○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
 
○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
 
○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
 
○注“以侠卒也”。
 
○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
 
○注“辄发”至“贬也”。
 
○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
 
○注“所以”至“夫也”。
 
○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
 
○注“盟不”至“之略”。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
 
○注“蔡称”至“字例”。
 
○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
 
○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
 
○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
 
○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
 
○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
 
○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
 
○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
 
○注“郎虽”至“其处”。
 
○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
 
○注“今亲”至“耻之”。
 
○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
 
○注“绩功”至“不战”。
 
○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
 
○注“必出万死”。
 
○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
 
○注“燕战”至“败也”。
 
○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
 
○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
 
○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莅盟”至“天下”。
 
○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
 
○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
 
○注“廪者,释治穀名”。
 
○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
 
○注“礼天”至“天下”。
 
○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
 
○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
 
○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
 
○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
 
○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
 
○注“宋前纳突求赂”。
 
○解云: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是。
 
○注“突背恩伐宋”者。
 
○解云:上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王者千里,几内租税,足以共费;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足以尊荣,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不当求。求则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求例时,此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
 
○解云: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然则彼已有传,而重发之者,正以彼云“丧事无求”,恐此吉时得求,故明之。
 
○注“诸侯”至“盗窃”。
 
○解云:相对为优劣之称也。
 
○注“求例时”。
 
○解云:隐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属是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桓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当时而日者,背殡伐郑,危之。
 
[疏]注“当时”至“危之”。
 
○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卒,至今年四月,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今此书日,故曰危也。其背殡伐郑者,即去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巳下“伐郑”是。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突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不连爵问之者,并问。上已名,今复名,故使文相顾。○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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