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守者,进不郭围,退不亭障,以御战非善者也。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疆矢,尽在郭中,乃收窖廪,毁折而入保,令客气十百倍,而主之气不半焉。敌攻者,伤之甚也,然而世将弗能知。
夫守者,不失险者也。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与焉。出者不守,守者不出,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千而当万,故为城郭者,非妄费于民聚土壤也。诚为守也。
千丈之城则万人之守,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士民备,薪食给,弩坚矢疆,矛戟称之,此守法也。
攻者不下十馀万之众,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
若彼坚而救诚,则愚夫愚惷妇无不蔽城,尽资血城者。朞年之城,守馀于攻者,救馀于守者。若彼城坚而救不诚,则愚夫惷妇无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发其窖廪救抚,则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疆矢并于前,分历毁瘠者并于后。
十万之军顿于城下,救必开之,守必出之。据出要塞,但救其后,无绝其粮道,中外相应。
此救而示之不诚,示之不诚,则倒敌而待之者也。后其壮,前其老,彼敌无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权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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